我市省政协委员建议代表委员每年须接待群众上访至少10起
“人大和政协在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和网上信访工作上有着天然的使命和责任”,我市省政协委员、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立平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每年必须接待群众上访至少10起。在1月11日下午的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小组讨论上,刘立平的建议获得了小组委员的肯定,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联系群众 解决矛盾
当前,广东正处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任重道远。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过长期奋斗,已经基本解决了发展起来的问题,但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更不容忽视。特别是关于社会不公、执法不公、执政不公的问题,最容易激起群众义愤,往往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
刘立平认为,进一步促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基层,亲密联系相关选民和相关团体,是把联系和政府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最佳方法,这既是人大代表的责任所在,也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最好途径。
创造条件 积极维稳
刘立平建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一步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和网上信访的相关工作,应该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责任管理体系,明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具体考核指标,如每一级人大代表必须年接访多少群众,调查了解多少宗群众投诉,接待多少群众上访;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的相关群众,如果出现重大群体事件,必须追究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责任;创造条件,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社会维稳工作规划,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也解决由此产生的经费问题;切实强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帮助、促进打造廉洁政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接访的公开监督机制;等等。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