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珠府〔2008〕52号)
珠府〔2008〕52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十一五”期间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十一五”期间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据***和广东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编制《“十一五”期间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本规划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珠海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2020年)》、《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国家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法规与规范性文件。
本规划的编制范围是我市行政辖区限界内陆域和水域;规划建设期限为规划生效日至2010年,即国民经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终结期限为止。
本规划按照“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突出综合协同机制建设,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强化基层基础应急工作,重点考虑规划项目”的思路,以提高政府的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构建未来几年内具有珠海市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
作为我国五个沿海经济特区之一,我市的国际港口、旅游与新兴石油化工优势突出;希望以本规划的编制并实施为发端,经一个时期的逐步努力,最终形成高标准的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安全体系,以保障和谐珠海的建设、促进珠海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宜居城市社会需求,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以下列四个方面为重点:一是率先在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中建立公共安全的标准与规范体系;二是建立现代化国际港口的应急管理体系;三是建立现代化石化产业安全生产体系;四是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风险管理为重、处置快捷高效、标准规范到位”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编制,并统筹相关部门保障本规划实施。
一、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应急体系建设现状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建立和完善“一案三制”为目标,努力推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主要取得以下进展: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促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2007年11月7日,召开了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此前,先后修订或制定了《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珠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试行)》、《珠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珠海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2.初步构建应急预案体系框架
我市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依托各专项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突发气象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地震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香洲、金湾、斗门区编制了区级分预案。初步完成了市总体应急预案-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区级分应急预案-镇(街)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构成的市应急预案体系框架。
3.初步确立市级应急管理体制
2007年3月,成立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市防治红火蚁工作领导小组、市海上搜寻救助分中心、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市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市城市建设管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等作为相应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是处置相应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未有专业应急机构管理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事件主管单位为具体指挥机构。
4.建立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
建立和完善了24小时值守制度。各区政府以及安监、公安、三防、卫生、环保、海事、气象等部门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制定并出台了《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了信息的收集与报告制度。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了先期处置机构,确定了应急处置程序,并对应急恢复机制的建立进行了探索。
5.逐步推进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我市正在逐步推进市“一网五库”(应急工作联络网以及预案法规数据库、物资动态数据库、案例库、应急专家数据库、抢险救灾队伍数据库)建设。市公安局建立了110、122、119的“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市人防办建成应急指挥平台,并叠加地震应急指挥功能,实现了与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资源的整合与优化;珠海海事局计划建设集交通组织与搜救指挥为一体的水上交通指挥中心;市气象局建立了污染物大气扩散数值预报模拟系统,可供各部门共享使用。此外,安监、卫生、环保、城管等部门以及高栏港经济区等都在积极建设应急管理支撑系统。
6.应急队伍初具规模
我市已建立公安、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环保、卫生、地质灾害、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汛、水上搜救、森林防火等专业领域抢险救援队伍,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建设。香洲区、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等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均已初步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部分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企业也建立了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7.部分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得到完善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等防御自然灾害的工程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市民政局在做好储备生活物资的基础上,设立了31个灾害庇护中心。各区、经济功能区及市公安、民政、三防、卫生、海事等部门储备了一定的应急物资;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了应急物资。
8.积极开展了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海事、食品药品监管、地震、通讯等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急宣传教育和各种应急演练。各区均已开展了应急科普宣教、应急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1.应急管理相关法规及实施细则亟需完善
我市尚未建立预防预警、监测、应急、恢复重建等环节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应急机构职责、响应程序、责任追究、应急基础建设保障等内容尚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尚未制定应急体系相应法规的实施细则;部分已实施的应急相关办法、制度等有待完善。
2.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不健全
市应急办现为副处级建制,级别较低,不能有效地统筹、协调市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部分区、镇(街)应急管理机构虽已成立但无专职人员,应急管理机构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编制少且未全部到位,特别是镇(街)基层应急管理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当前的应急需求;工作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市与区级应急管理机构之间、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之间、区与镇(街)之间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尚未建立有效、协调的应急联动机制。
3.应急预案体系尚不完备
现行预案体系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其中预案的“纵向到底”的任务更为艰巨;区级的基层单位预案尚不完善,镇(街)、重点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刚刚启动;部分预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尚需进一步补充、细化,同时,预案间的衔接有待加强,预案演练尚未实现常态管理。
4.应急资源亟待整合与加强
市卫生、防汛、环保、水上搜救等专业处置队伍的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现场处置能力等亟待改善和提高;镇(街)等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志愿者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除少数部门外,大部分部门、基层政府未建立应急专家数据库;救灾直升机、应急移动指挥车、大型云梯以及生化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等高端技术装备不足;缺乏专门的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库,重点物资储备不足。
5.技术支撑系统仍显薄弱
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缺乏统一的城市基础信息数据库;部分专项应急指挥平台和区应急指挥平台尚未建立;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安全生产、公安、三防、卫生、人防之间以及其子系统之间未实现系统衔接和信息共享;地震、气象、环保等专业部门的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市公安局模拟集群系统设备陈旧亟待更新;珠海市应急移动指挥和通信保障能力亟待加强。
一些单位已建、在建或将建基于GIS的信息系统,相关资源的重复投资与浪费现象较突出,需要进行整合,形成全市统一的应急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6.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有待加强
避难场所等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城乡建(构)筑物防灾抗灾设防水平较低;另外,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开展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源排查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分级评估工作外,其他单位、各区政府尚未开展相关工作;缺乏系统地针对全市危险源、隐患的认识、分析和处置对策。
7.缺乏与港澳及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
我市与澳门、香港毗邻,但防灾减灾资源的优势互补和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应急联动机制也尚未建立。同时,与中山市、江门市、深圳市、广州市等城市的区域合作机制需要不断创新、探索。
8.水上和海岛应急救援系统亟待完善
危险化学品的水上运输事故、水上溢油事故、渔业船舶运行事故、渔业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参差不齐;目前“海岛游”已成为我市的旅游热点,但海岛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各部门水上和海岛救援联动性不强,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交通、应急设备与应急队伍等问题亟待完善。
(三)需要重点防范的突发公共事件
2000年以来,我市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涵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共计57种(详见附表1)。
根据相关统计和分析,我市未来几年需要重点防范以下几类突发公共事件:
1.重大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中,台风、暴雨、洪涝对我市影响最大。我市境内遭遇台风年平均4次左右,可造成严重影响的台风年平均1次,容易引发风暴潮、海浪灾害等海洋灾害;遭遇暴雨年均5次左右,导致交通中断、房屋倒塌、农田受浸,并引发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近年来,珠江口海域赤潮频率增加,范围扩大,危害加重。
同时要警惕雷暴可能袭击通信网络、石化设施及弱电设备等引起的火灾或爆炸。我市位于我国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内,需警惕地震灾害。
2.事故灾难
生命线事故:随着本市城市市政设施的逐渐老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燃气、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桥梁、地下管线等事故以及重大电力、城市供水、排水等生命线事故将呈增加趋势,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年来一直为本市最主要的生产安全事故;随着我市海上运输及渔业的发展,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等事故也是我市应重点防范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于我市承担向澳门供水的任务,如何应对由于水环境污染引发的供水事件也是重要任务之一。
城市工业灾害:全市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品运输车辆、医用危险废弃物、潜在的放射性污染源等引发的城市工业灾害,包括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核事件和辐射事故未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需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别是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众多,有可能因人为原因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继而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火灾:大型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一直以来火灾宗数高居不下,如2007年1-10月份,发生火灾190余宗。
环境突发事件:我市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是水环境突发事件,如水华的爆发,上游水域污染,以及由于危险化学品爆炸、火灾、溢油等引起的环境突发事件。鉴于目前我市自然环境、重工业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市的规划定位,环境污染等突发事故需要重点防范。
大型社会活动突发事件: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国航展”)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果极其严重。因此要重点防范航展的恐怖袭击、飞机突发事故以及火灾、拥挤踩踏、建筑倒塌等事故灾害。
旅游突发事件:我市作为旅游热点城市,需要注意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带来的各种事故以及给城市交通、景点等带来的各种压力。
3.公共卫生
我市毗邻港澳,是重要口岸之一。我市历史上出现过霍乱、疟疾、登革热以及流行性感冒的爆发流行,也曾出现过SARS病例个案,给本地社会经济和人群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近年来,我市肺结核、流行性感冒等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高居不下。同时,国内外人禽流感病例时有发生,鼠疫疫情在我国西部地区日趋活跃,热带传染性疾病如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基孔肯雅出血热仍存在输入的可能,重要传染性疾病流行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任务日益艰巨。
此外,红火蚁、湿地松粉蚧等林木害虫及有害植物的入侵,是珠海市近年来需要重点防范的动植物疫情。
4.社会安全
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我市地理位置特殊,容易成为一些极端恐怖组织制造恐怖袭击事件的目标;同时由于人员流动性大、跨境来往密切,有可能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
群体性事件:我市因劳资纠纷、旧村改造、农村内部管理、退役军人待遇、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较多。另外,毗邻地域社会不安定事件也有发生,这些都影响本市的社会稳定。
信息安全事件:涉及由信息安全事故与高科技犯罪导致的航班延误、银行网上交易受阻、计算机病毒暴发、重要信息系统瘫痪、重要数据资料损坏以及失窃等。
经济、金融安全事件:作为经济特区,我市经济具有较高的敏感性,需密切防范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以及其他经济、金融突发事件。
在以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台风、暴雨、洪涝、海洋灾害、雷暴、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渔业船舶事故、供水突发事件、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环境突发事件、大型社会活动突发事件、旅游突发事件、肺结核、热带传染性疾病、流行性感冒、人禽流感、红火蚁、有害植物入侵、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息安全事件和经济、金融安全事件等共25种突发事件需要特别注意防范。
我市自然灾害具有范围广、损失大等特点;事故灾难具有发生种类相对集中、发生率高等特点;公共卫生事件具有易传播、难防治等特点;社会安全事件具有跨区域性、敏感度高等特点。除了如台风等偶发性不可抗自然因素外,人为因素成为突发公共事件最主要的诱发因素。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的未来近3年中,必须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全市公共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的方针。
本规划的思路是:从增强基层基础应急管理能力出发,以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和实现信息、组织和资源的有机整合和协调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打破条块分割为突破口,把公共资源中的人、财、物力等更合理地配置于应急管理和相应的公共服务领域;立足于珠海实际,构筑预防为主,预防、处置、救援、善后等环节相衔接的高效、务实的应急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包括规划、管理和监督相促进,基层治理、基础建设、部门协作相配套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综合能力。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资源
在区域、产业等相关规划中,充分考虑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恢复的整体需要,最大限度发挥规划效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和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
2.分工负责、分步实施
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建设任务及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4.科学适用、借鉴创新
以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为依托,全面推进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同时加强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与借鉴创新,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
(三)发展战略
根据我市在全国、华南地区、港澳珠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等国内外地区的区位和国际影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制定的 “以港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三产旺市”城市发展四大战略,本着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城市发展的根本保障的理念,确定本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展战略的重点如下:
1.率先确立特区型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和规范化体系
作为我国经济特区,本市继续发挥特区的创新和窗口的作用,努力在我国应急体系建设上进行有特色的创新和改革,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珠海”,率先在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中建立公共安全标准和应急管理体系。
2.建设安全的现代化国际港口,达到国际港口安全标准
为把高栏港等珠海港口建设成为我国华南地区和广东省的区域性主枢纽港,根据国际港口安全标准,加强与国际接轨,创建以安全为竞争魅力的现代化国际港口,达到国际港口安全建设标准。
3.建立现代石化安全生产体系
落实“工业西进、城市西拓”的城市西部发展战略,把高栏港经济区建设成为广东重化产业基地,提高全市的综合防御和应急管理能力,为建设世界级石化基地打好基础。
4.建立具有特色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世界人居示范城市的安全水平
为继续保持联合国人居中心认定的“国际改善人类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和国家授予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殊荣,必须本着“城市安全就是市民安全”的理念,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风险管理为重、处置快捷高效、标准规范到位”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促进市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加强安全文化教育和培育灾时互助互爱精神。
(四)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初步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基本满足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的需要,适应珠海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1)突发公共事件的死亡人数比“十五”期间下降5%;
(2)突发公共事件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十五”期间下降1%。
2.分类指标
(1)自然灾害类:
●包括海岛地区在内,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上;
●风暴潮灾害紧急警报提前6小时发布;
●海啸灾害预警预报提前30分钟发布;
●西江洪水预报提前24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90%以上;
●台风、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5%-10%;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可以抗御6级地震;
●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由目前的75%下降到20%以下;
●对于洪湾工业区后山坡等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有关的搬迁避让工作;
●森林火灾受灾率低于1‰。
(2)事故灾难类:
●亿元本地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
●力争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
●水上人命救助有效率达到90%;
●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的损失降低25%。
(3)公共卫生类:
●镇(街)以上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和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接报后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及时率达到100%;
●镇(街)以上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95%以上。
(4)社会安全类:
●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降低20%;
●重大刑事案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市民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各类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死亡人数下降4%。
(五)建设阶段要求
1.第一阶段(2008年底前)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完成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等指挥组织机构建设,充实应急管理队伍。
逐步探索增加110报警服务中心的应急联动职能,并依托12345投诉中心建设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
建立完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决策和处置、信息发布、社会动员、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相对完善的培训体系,开展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提高其应急管理的相关技能。加强全民安全知识的科普宣教工作,培育良好的公共安全文化。推动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各区逐步建立基层应急管理的示范工程。
2.第二阶段(2009-2010年)要求
全面实现市、区应急管理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逐步建立警务、医疗、水上搜救等部门的应急联动以及与相邻城市和港澳的对口机构或专项工作的沟通机制。
建立健全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信息网络,形成应急信息共享交换体系。以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为重点,形成健全的应急管理法规和政策体系。基本完成重点基础项目建设,争取成为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先进示范城市。
(六)远期(2010-2020年)设想
建立比较有效的港澳地区应急联动模式,完成各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应急管理产业,建成能充分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应急体系,使我市成为安全、安心、安定的安居乐业与和谐稳定的国际都市。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一案三制”工作
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地方性法规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推进预防预警、监测、应急、恢复重建等相关环节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的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区、镇(街)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职责和任务等;起草涉及风险、隐患比较突出的安全生产、气象、卫生等领域的实施细则。
2.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市应急委会议制度和市应急委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不断增强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中枢协调能力。
(2)强化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着眼于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各类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和其他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建设,提高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水平,强化相关专业领域的宣教培训、信息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3)明确市应急办与各专业应急机构之间的权责。
(4)各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尽快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分管领导,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或确定责任处(科)室。镇和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要将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5)进一步明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门和区应急信息报告的标准、时限和程序;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决策与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机制建设;强化以市应急委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公安、三防、卫生、水上搜救等部门的应急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明确、专家参与的科学决策机制;探索应急资源征用、社会动员、社会捐助等方面的应急管理配套机制建设。
3.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到2008年底前,各区完成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各部门要完成部门应急预案,镇(街)、重点企事业单位完成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不稳定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预案学习和演练活动。
(二)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推动重大危险源以及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
1.监测系统建设
(1)初步摸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基本背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全市重点行业或区域的风险评估工作。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的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治理提供充分的基础信息和资料。逐步建立对危险源的分级、监控和评价工作机制,实现统一管理。
调查全市基础设施的承灾能力,开展全市1:10000、关键区域1:2000突发事件风险图的编制。
(2)建设涵盖全市范围、高时空分辨率的气象综合监测系统。该系统包括以自动监测为主,空基和地基结合、监测要素齐全的气象监测网、城市气候监测网、流动气象监测站、生态综合监测网和雷电定位探测网。实现近岸台风实际路径报告时间间隔小于2小时,陆地上自动气象站的空间分辨率达到5-10公里,重要地区和敏感地区(城市内)达到5公里,时间分辨率达到6分钟,遇有突发灾害天气时可达2分钟,基本实现无缝隙连续自动监测。
(3)加强海洋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包括对赤潮监测系统,溢油检定体系和油脂纹库;建设和完善海上搜救信息监测平台,推动VTS系统、CCTV系统以及VDF基站建设。
(4)建立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区、镇、村)监测体系,对纳入监测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目视检查、安装简易监测设施、地面位移监测、深部位移监测和实时视频网络监测系统建设。
(5)加强市地震监测网络建设,使前兆监测能力达到A类(≥7项/每万平方公里)指标;对地震监测台站进行设备、技术和观测条件的改造、更新;加快珠江三角洲数字地震台网反馈终端的建设,实现与省地震遥测台网中心联网。
(6)加强预防森林火灾的地面巡护、瞭望台监测等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的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7)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因子监测。在市内主要旅游景区和公园内设立空气负离子浓度监测点,建立大气灰霾和酸雨、辐射、土壤水分等监测,形成城市气候和生态综合监测网;加强市域交接断面水质和最小流量监测,以掌握和控制行政区间水质的污染状况和水量条件;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加强重点污染河流段的水质监测。
(8)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公共聚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部位的安全监管。
(9)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应急检验检疫能力,实现食品和药品来源、流向的信息化,建立安全监测网络,健全药品安全事件监测报告系统。
(10)完善重要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抓紧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监测预警及调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急性重大传染病传染源、疫病疫源地、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等基础状况的调查,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数据库。
(11)适当补充野生动物疫情信息监测站点,建立安全有效的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平台,制定疫情报告周报制度,特殊情况下可实现日报和个案报告;推进病虫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应急防治、植物检疫防疫和农药安全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机构;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销波动情况的信息监测系统建设。
(12)建设和完善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推动全市治安视频系统、远程危险物品监控等系统的建设,增强市、区、镇(街)公安机关的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发布、共享能力,结合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实施和公安工作“三基工程”建设,探索促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警务模式。
(13)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全市地理信息系统,纳入公安、卫生、安全生产、水上搜救等应急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和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最终建立“一网五库”。
(14)对高栏港经济区、拱北口岸、珠海港、珠海机场、对外公路主干线和市内主干道、大型桥梁、重点水利工程、超高压输变电工程、重要通讯枢纽、支付清算系统、重大油气储运设施、大型人员聚集场所、城市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或关键基础设施建立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对广珠铁路等建设中的重点工程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15)努力探索建立股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经济领域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提高经济领域的预警能力。
(16)在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建立并逐步完善关于地质灾害、社会安全不稳定事件、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的信息员报送制度。
2.预警系统建设
(1)建立完善的市、区、镇(街)、社区(村居)四级预警体系,形成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更改、解除程序,并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与省政府、兄弟市和新闻机构及澳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收集国内外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信息,形成信息筛选、统计、分析机制,提高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和预测预警水平。做好基层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提高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理公共关系的能力。
(2)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综合系统,实现对台风、暴雨、洪涝、雷暴、冷害、高温、大雾、干旱、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管理,重点提高主要灾种的预警能力,做好预警信息“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信息发布工作,重点解决海洋、农村、弱势群体等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灾害威胁区以及海岛的乡村居民群众报警和预警信息接受能力。
(3)建立水、大气等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火灾、交通、渔业船舶、供排水等事故灾难四级预警工作系统。建立全市饮用水源安全预警体系,增设大气污染监控自动监测点位,建立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核辐射和辐射监控系统、生态监测和评估系统以及应急监测系统,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开发环境预警扩散模型。
(4)构建霍乱、登革热等疫病、禽流感等动植物疫情、假冒伪劣食品及药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预测)系统。
(5)加强涉港澳等敏感事件、群体性事件、走私、“黄赌毒”、恐怖袭击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定事件的情报信息汇总、储存、分析工作,促进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6)黄金周等节假日旅游旺季和中国航展等大型活动期间,发布各景点、交通枢纽以及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及交通工具流量预警信息。
(7)利用手机短信、电视广播、专业信息网站、警报器等多种方式,建立面向公众,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弱势群体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保证受威胁人群及时得到准确信息。
(三)整合完善应急指挥支撑系统
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分步实施”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应急指挥支撑系统。
1.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1)以市应急平台建设为契机,整合各区和市相关部门的图像监控、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以及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资源,规范技术标准,配备移动指挥系统。2008年底前实现市应急指挥平台与省级应急指挥平台、市专业指挥平台以及市各专业部门之间的互通互联。
(2)积极推进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以及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平台建设。2008年底前,实现与市应急平台互联。
2.完善信息与通信支撑系统
(1)加强基础信息工作。规范数据存储管理,编制应急信息资源的目录体系。用2年到3年的时间基本建成全市基础性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形成覆盖全市的重大危险源、管网、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专业队伍等各种资料的信息共享,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应急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为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在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设立应急信息异地容灾备份中心,以实现应急数据、应用及网络的备份。
(2)进一步优化有线政务专网,建立依托政务外网的多语种的应急工作门户网站,使之成为面向国内外公众的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技能、突发公共事件案例、预报预警、社会咨询、灾后救助等相关内容的窗口。
(3)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检查,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快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依托市公安局等单位组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应急指挥部。
(4)探索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模式。在现有的“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的基础上,增强与120和12395水上搜救中心之间的应急联动,逐步实现公安、水上搜救和医疗等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模式。
(5)依托12345投诉中心,建立非紧急服务中心,设置面向公众的综合信息服务和非紧急救助服务功能,使紧急救助与非紧急救助服务分别处理,以提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效率。同时,与市110报警服务中心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实现报警救助电话的相互转接。
(6)与省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相结合,做好针对口岸和市石油化工基地的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四)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应急专业队伍(水上救援)、应急专家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志愿者、社会动员)建设,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专业队伍与综合队伍的互补格局。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的管理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应急队伍的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组建和整合市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建立基础数据库和调动方案,合理规划应急队伍的布局,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扩大应急救援的覆盖面。
2.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
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公安特警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强防汛抢险、地质灾害、水上搜救、水运危险品事故应急、环境污染、卫生、矿山救护、森林防火、动植物疫情、防化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技术装备,全面加强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综合实战演练,不断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作用
以珠海九洲港务集团公司为试点,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专、兼职队伍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4.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在政府指导下,促进各行业协会组织行业性志愿者队伍,按照社区或一定责任范围内组建或配备灵活有效的地区或社区应急救援队伍。以康宁社区、珠海大学园区为试点,依托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及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等,组建一批形式多样、为广大市民服务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到2010年实现每万人中有150名应急志愿者。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知识技能、应急装备、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对志愿者提供支持和帮助。
5.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开展专家信息搜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五)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整合全市应急物资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及布局,提高资源数量及质量,逐步形成以市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区和部门应急物资管理系统为支撑,企业等社会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补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各区、经济功能区及各有关部门,在2008年底之前完成应急物资基本情况的普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搭建调配方案。
2.采用多种方式形成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采用多种方式,保持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如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实物、随时掌握市场储备动态、保持有关生产和技术能力,形成与其他兄弟市和毗邻地区建立物资调剂供给渠道等。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更新、损耗代偿的财政补偿政策;合理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合理规划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布局;整合实物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
3.理顺健全救灾物资的储备、调配网络
逐步建立和理顺救灾物资的储备、调配网络,及时进行市场监控,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防治药品、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资的供应。加强政府与企业及个人的应急物资调配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管理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征用、市场调控与调运以及征用资源补偿等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储备资金的使用渠道,加强对应急物资发放的监督。开展台风、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医疗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峰值应急物资需求的研究,满足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4.建立重要救灾物资基本储备系统
以民政、三防、公安、安监、环保、卫生、水上搜救中心等部门为主,建立各自救灾物资储备系统。扩大常备应急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储备量,适当增加抢险新材料、新设备,并采取政府统一采购,专业部门负责维护的方式,逐步购置或租用一批大型专用应急设备,主要是涉及应急救援中使用的大型运输设备,救灾专业直升机,核、生物、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大型设备,以及备用通信网络设施、GPS车辆监控调度管理系统等。
(六)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依托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资源,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应急运输综合管理体系。
1.建立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
探索建立与人防相结合的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
2.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管制与疏导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管制与疏导,保障重点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通达能力。确定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可以考虑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以及单向车道数在两车道以上的部分次干道,发挥直升机在复杂条件下的特殊作用。
3.探索建立交通综合协调机制
探索建立应急条件下社会交通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以及省、兄弟市、港澳地区交通工具的调用机制。
4.努力增强水、陆、空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依托交通部门建立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重要的公路和水路进行修复和清障,推进重点林区、城中村的消防通道建设。
(七)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公安、三防、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从负责人到一般应急救援人员的“立体”通信网络。
1.探索整合形成全市统一的应急通信网络
市政府专项投资建设数字集群无线对讲系统,大力推进应急通信网络建设,使之能够覆盖全市范围,同时满足安全生产、公安、三防、卫生等全市各部门的应急通信功能需求。
2.推进应急通信基层化、广泛化
推进应急通信基层化、广泛化,确保紧急状况时应急相关部门从应急管理负责人到应急前沿的每一个专业应急救援队员都有一定的应急通信设备,能随时反映前沿的救援状况及相互之间的联系与互助,成为“立体”的应急联络。
3.建设应急通信备用网络
与我市通信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建设应急通信备用网络。
(八)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恢复重建评估与管理系统。
1.加强事发现场恢复能力建设
(1)加强供电、供气、供水、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破坏情况的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的建设;加强急救和现场医疗救助的能力建设;加强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清理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建设。
(2)以社区为基础,建立灾情信息通报机制,在灾民临时安置场所配置必要的公众信息传播设备;在社区医院设立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救助服务站点,为公众提供切实的人文关怀。
2.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灾情快速评估系统,在快速获取信息的基础上,迅速判定突发公共事件或灾害分布范围、损失程度、规模等,建设相关数据库及电子地图,实现动态管理和监控。
(2)加强调查评估机制建设。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完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建立事件总结和责任评估机制,争取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市区两级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3)在科学评估现实和潜在损失(损害)的基础上,编制恢复重建方案。将灾后恢复重建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中,加强对恢复重建的规划、相关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重建工作机制。
3.加强建(构)筑物抗灾能力和避难场所建设
(1)开展城市建(构)筑物易损性分析,提高沿海建(构)筑物、大型桥梁的抗风性能;开展全市范围的震害预测工作,积极开展对重点工程、重点单位以及农村民居等抗震性能较低的建 (构) 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高层建筑物要重点解决消防、疏散、幕墙安全等问题;党政机关、重要单位要配备备用电源。
(2)结合珠海市总体规划修编,组织编制《珠海市公共安全规划》。加快长期和短期避难场所建设;避难场所分室内和室外两类,以应对台风、火灾等灾害。拓展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应急设备。推进紧急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使居民能尽快到达避难场所。同时,开展已建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分布、容纳能力、疏散路线、疏散有效时间等评价。
(3)加快我市避风港建设,配备必要的避风设备,满足我市渔船、流动渔船以及过路船只的避风需要。
(4)建立城市大后方的应急避难场所。尽可能利用周围兄弟城市的相应资源,确保面临巨灾时,市民能及时有效地向附近城市疏散。
4.设立市安全保险与应急基金
探索台风、火灾、洪水等突发公共事件保险制度,提高灾后经济补偿能力,降低公众和企业的经济损失,形成国家财政、保险公司、投保人之间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设立突发事件应急专项储备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以及时应对事故单位无力解决或责任单位不明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及时补贴受灾单位或个人。
(九)推动公共安全研究和产业发展
推动公共安全研究工作,发展公共安全产业,在保障城市安全的同时,带来经济效益。
1.开展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
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的产业孵化、引导和建设工作,鼓励公共安全领域的自主创新工作。注重与港澳间公共安全的交流与合作,加强防灾减灾理论与技术、城市危机管理、检测检疫技术和应急管理技术本地化研究;可采取政府部门与科研机构、企业联合研究等方式,争取国家和社会资金的支持。
2.发展公共安全科技和公共安全产业
利用政策扶持、政府采购等办法,培育公共安全产业市场,促进公共安全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推动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开发一批能够有效提高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能力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
(十)教育培训与演练工作建设
建立应急管理宣教体系,加强宣教培训演练,建设公共安全文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媒体互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格局。
1.定期开展对各级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把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和市行政学院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本市应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法规政策,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指挥决策水平。
2.强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了解国际、国内应急管理的理念和发展趋势,学习和掌握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学会使用各种现代化指挥工具,熟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流程,提高应急业务能力。
3.开展珠海市应急知识教育的“六个一工程”
整合现有各级各类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相关培训与演练设施等资源,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六个一工程”,即:开通一个门户网站;建立一个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编制一本应急知识普及手册;制作一个应急知识宣传片;每年开展一次全民参与的应急演练;每个社区和村建立一个应急知识宣传栏。
4.推广行之有效的民间应急技能
充分挖掘和发挥市民、村民、渔民的互救互助的传统组织的做法和应急逃生的传统办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完善和普及。
5.应急与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
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安全教育,推进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应急与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十一)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提高引导和把握舆论的能力,建立完善应急指挥系统与新闻媒体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做好信息发布正确引导舆论
市应急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提供准确、权威信息,相关部门正确引导媒体和舆论,稳定公众情绪,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克服或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市各主要传媒要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2.组织媒体做好应急管理的社会宣传
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本市媒体编制和宣传应急科普知识和技能,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处置的公益宣传。
3.完善各级政府和主要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
完善各级政府和主要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同媒体合作的能力,调动媒体积极性,以促进媒体参与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
4.建立与港澳的信息沟通机制
利用港澳地区信息资源优势,建立与港澳地区定期的信息沟通机制。
(十二)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
基层是应急管理的前沿重阵,基层应急管理建设是巩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市发展的基层应急管理模式。
1.尽快完成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编制
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力争在2008年6月底,市内所有镇(街)、村(居)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2.完成镇(街)应急机构设置
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按实际情况设置办事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各企业及各村委会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把增强基层的应急处置和预防的组织领导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进行落实。
3.建立区以下基层的信息报告网络
各区、镇(街)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村(居)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各区、镇(街)要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加强基层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能力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区、各镇(街)等基层组织和相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
5.利用既有人力资源组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
镇(街)、企业、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可充分利用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配备必要装备,明确责任,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基层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应急演练,提高基层第一线工作人员现场应急应对能力。
6.将公共安全和居住环境安全纳入新农村建设工程
各镇、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对位于软土分布区上的住宅建设,应统一规划、勘察、设计与施工,要把农村的公共安全和居住环境安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内容;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增强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备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7.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促进学校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8.加强企业、社区、村(居)的隐患排查整改
加强企业、社区、村(居)的隐患排查整改;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对排查出的隐患,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在做好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各镇(街)要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明白卡”,完善应急方案;编制好基层居民的应急避险图。
9.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工作
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镇(街)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订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十三)加强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应急管理
1.高栏港等危险等级高的区域
对于高栏港等危险等级高的区域,科学地编制公共安全规划,建立现代石化体系,制定落实国际港口安全标准的措施,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加强储罐、管道以及移动罐车等危险源的监控,提高火灾、爆炸、环境安全事件等典型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安保能力,强化与周边地区、市区的应急联动等。
2.珠海港等人员密集区域
对于珠海港等人员密集区域,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区域监控,制定疏散道路规划和疏散方案,确保紧急物资运输通道畅顺,配备防灾应急船只,进一步推进公安、卫生等应急队伍建设。
3.拱北口岸等敏感地区
对于拱北口岸等敏感地区,完善基层应急机构建设,实施科学化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边检、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检验检疫力度,加大黄金周等旅游旺季的通关能力;组建安全导游咨询志愿者,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建立专门对外的新闻发布机制,加强监控系统建设,严厉打击走私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增强针对恐怖、外事、诈骗等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及控制能力,成为公安应急管理示范区。
4.海岛等旅游热点地区
海岛地区属于市旅游热点地区,但同时又是应急能力薄弱地区,因此需要加强区域基层应急组织建设,组建专职或兼职的应急队伍,增强经营人员、居住人员的自救与他救能力;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消防、卫生医疗设施;针对危险区域及安全注意事项,采取设置安全警示、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游人进行宣传、教育。建立有效的信息途径,强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完善海岛等地区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公安、卫生、海事等救援机构能够迅速赶到实施救援,增强海上交通、海上立体救助等能力,加强救助用直升机和新型救助船等应急设备的配备,每个海岛镇应配备专门的海上救援艇。
5.探索珠港澳应急互动机制
加强与香港、澳门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领域的沟通交流,借鉴其管理先进经验,以增强我市安全建设水平与应急能力。积极探索港澳珠三地的消防、水上搜救、卫生、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建立事故应急互助制度。建立有效的信息通道,形成信息共享;逐步建设应急处置数据库。
(十四)制定针对非传统安全的应急措施
加强关于经济安全、恐怖袭击、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的研究,深刻认识其内在规律,分重点、分阶段制定专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建立科学、系统、完善的应对体系;建立预警情报保障机制,及时获取情报信息,强化判断和预测能力;加强市相关力量与武警部队的专业反恐合作演练。
(十五)重点项目和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1.重点项目
(1)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防控能力建设。
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高栏港经济区作为石化专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建设。
●切实开展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作为高栏港经济区科学建设的依据;
●完善应对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火灾、爆炸等专项应急预案以及重点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和信息报送、应急联动等机制;
●推进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两个子系统建设,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建设;
●编制科学的公共安全规划,建设相关设施,满足高栏港经济区发展对安全的要求;
●加强消防、公安、防化、保安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设置码头安保设施,及时更新应急设备;
●配备防灾应急功能强大的拖轮和大型应急清污船,提高实施布设油栏和散布油处理剂等技术措施的水平;
●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防洪抢险和防化应急设备。
(2)标志性活动(中国航展)安全保障与应急设施建设。
●健全活动运营安全组织与应急机构的设置;完善各项活动安全组织方案、安全制度以及预案;
●制定活动场地、周边地区总体布局安全规划以及活动期间重点区域(机场、交通枢纽站、商场、博物馆等设施)的安全运营规划;
●规划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及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制定人群疏散方案;
●建设区域安全监控系统,增强公安、医疗、保安、志愿者等应急队伍力量。
(3)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将环境安全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环境安全法规制度体系;
●建立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主要包括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智能系统和决策指挥系统;
●建设移动监测系统,加强环境移动指挥系统建设;
●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包括污染物信息管理库、污染物扩散模式库、应急方案管理库、应急资源管理库以及专家库等;
●加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建设,重点监控跨区水域、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针对海上溢油等突发事件建立应急联动体系,并与周边城市建立水源备用机制,在斗门、桂山、唐家建立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充实市、区应急队伍,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应急协调机制;
●加强市级传染性疾病现场应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综合业务基础建设,并按照国家分类预案要求规划配置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在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初步建立传染性疾病症状监测预警系统;
●完善疾病报告系统,并在完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基于GIS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
2.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贯彻落实省规划中“启动应急示范管理项目”的要求,开展有关的示范项目建设。
(1)积极开展社区、乡村、岛屿应急综合性示范项目建设。把农村的公共安全和居住环境安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新内容,做好抗震防灾安居工程、乡村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避险工程、渔村台风、风暴潮避险工程的试点建设;继续推动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村--金湾区金山花园建设。
(2)到2008年底前,在香洲区建设1个中长期避难场所;在大学园区和康宁社区开展紧急疏散示范;在高栏港经济区,完成中石油、中海油、壳牌等大型企业预防和处置工业事故、环境污染示范项目。
(3)以康宁社区为试点,探索基层应急工作基本模式。
(4)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管理示范区、示范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模式。
四、布局与建设项目
“十一五”期间,根据珠海现状,整合现有资源,条块结合,重点建设市预防预警系统、应急指挥平台及其技术支撑系统、物资保障等45个项目。
(一)布局
1.市应急体系建设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完善的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广东省综合应急平台互通互联,健全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全面推进我市“一网五库”建设,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和统计分析,加快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强化各类应急物资管理,建设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抓好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积极探索市应急联动模式,建立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
2.区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区应急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经济功能区、镇(街)、社区(村)、学校、企业的基层应急系统建设,加强石油化工基地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应急系统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综合减灾应急管理网络。
3.专业应急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实现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及110报警服务中心之间的协同联动,整合各专项应急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增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预测预警、风险评估、事件处置、信息共享和灾后评估等能力,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和技术系统,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应急联动体系。
4.资源共享与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重点建设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市共享的应急基础数据库和以市公安局图像监控系统为依托的图像信息系统,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建立共享协调机制,加强共享的技术支撑系统建设。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加快“公安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建设,建设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二)建设项目
1.应急指挥系统
利用市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建设和完善市、区及各专项应急指挥平台。
规划建设应急指挥系统类项目3项:市应急指挥平台、区应急指挥平台和专项应急指挥平台。
2.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
整合全市应急资源,加快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规划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类项目6项:市地理信息系统、应急共享基础数据库、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航泊要点CCTV系统、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和卫生应急网络实验室。
3.监测预警系统
重点建设气象、区域水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测预警系统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规划建设监测预警系统类项目8项: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公共卫生监控系统、动物疫情监测系统、林业生物监测系统、海洋监测系统、公众治安监控系统和火灾远程监控系统。
4.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
依托市110报警服务中心、12345投诉中心和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分别建立具有应急联动功能的市综合应急服务中心、市非紧急服务中心和应急信息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同时建立和完善专项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
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建设类项目4项:研究建立市综合应急服务中心、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应急信息异地容灾备份中心、森林防火扑救中心。
5.应急保障工程
建立一批应急物资储备库、备用渡口和备用应急通讯网络。
应急保障工程类项目5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库、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海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备用渡口、备用通讯网络。
6.宣教“六个一”工程
开通一个门户网站;建立一个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编制一本应急知识普及手册;制作一个应急知识宣传片;每年开展一次全民参与的应急演练;每个社区和村建立一个应急知识宣传栏。
规划建设宣教“六个一”工程类项目5项:门户网站、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公共安全手册、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栏、安全知识宣传片。
7.恢复重建工程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加快旧城改造,拓展城市绿地、广场、城乡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开展避风港和疏散通道的建设。
加强恢复重建能力工程类项目5项:旧城改造工程、中长期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避风港、珠海市公共安全规划。
8.重点项目
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建设工程、中国航展安全保障与应急设施建设和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等9项重点项目,即: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建设工程、中国航展应急体系规划、中国航展活动场地安全建设、环境基础数据库、区域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环境移动监测系统、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网络、珠港澳应急管理论坛、沿海型重点应急设备库。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十一五”期间珠海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全面完成,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珠海实际,制定和完善我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配套规定和实施细则,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监管。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领导与组织
在市政府、市应急委领导下,强化本规划实施的领导与组织,加强指导、协调、监督;建立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应急办公室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遵照法律法规、依据职能规定,加强服务意识,以“一盘棋”精神,纳入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强化管理、大力协同、相互支持,确保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对其他规划的指导和衔接
加强本规划在应急管理方面对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等各部门发展规划、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等其他规划的指导和统筹安排,促进其他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和修改完善。
(四)确保建设资金投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本专项规划,鉴于建设项目具有的公益性、基础性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前导意义,在年度计划优先落实有关项目。遵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切实保障财政投入,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健全完善以市、区财政投入为主,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投入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注重投入的产出效益。
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各区设立300万元,各经济功能区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应急管理储备专项资金。
(五)培养应急管理人才
各级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配齐配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编制到位,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基本技能和专项技能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工作队伍。
充分发挥专家顾问的作用。组成以***、国内著名高校以及我省、本市的专家顾问组,形成专家顾问参与政府应急实践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和咨询。
(六)建立科技支撑体系,重视规范与标准化工作
不断提高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技术开发,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装备的科技水平。加快应急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和绩效评价体系的制定。
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应急指挥平台及技术支撑体系的技术和管理标准以及各级信息报告标准。
(七)加强本规划的中后期评估
在2009年上半年,对本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完善规划后期工作,并对“十二五”期间应急管理规划编制进行前期研究。
2010年开展本规划的后期评估工作,制定“十二五”应急管理建设规划,落实相关评估机制。
附表:1.《2000-2007年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列表》
2.《珠海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设项目表》
附表1
2000-2007年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列表
大 类 | 分 类 | 种 类 |
自然灾害 (18种) | 水旱灾害 | 洪涝、干旱 |
气象灾害 | 台风、暴雨、雷暴、大雾、冷害、高温 | |
地质灾害 | 滑坡、软土地基沉降、崩塌、潜在不稳定斜坡、堤岸坍塌、水土流失 | |
海洋灾害 | 赤潮、风暴潮、海浪灾害 | |
森林火灾 | 森林火灾 | |
事故灾难 (16种) | 安全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 |
火灾事故 | ||
水上交通事故 | ||
危险化学品事故 | ||
渔业船舶事故 | ||
公共供水突发事件 | ||
公共排水突发事件 | ||
非煤矿山事故 | ||
建筑施工突发事件 | ||
重大电力突发事件 | ||
人防工程事故 | ||
城市地下管线突发事件 | ||
燃气事故 | ||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 ||
特种设备事故 | ||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故 |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故 | |
公共卫生事件 (11种) | 重大传染病疫情 | 鼠疫、霍乱、流感和人禽流感、登革热等重要急性传染病疫情 |
重大动植物疫情 | 高致病性禽流感、红火蚁、林木害虫、有害植物的入侵 | |
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 | 食物中毒事件 | |
职业中毒事件 | ||
药品安全事件 | 药品安全事件 | |
社会安全事件 (12种) | 重大刑事案件 | 杀人、绑架、走私、制毒贩毒、聚众***、集体嫖娼、恶意纵火 |
重大群体性事件 | 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 |
公共场所滋事事件 | ||
涉港澳、涉台、涉外突发事件 | 涉港澳突发事件 | |
涉台突发事件 | ||
涉外突发事件 |
注:根据《广东省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珠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2006年珠海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问卷调查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整理。
附表2
珠海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时间 | 承担部门 |
一、应急指挥系统 | ||||
1 | 市应急指挥平台 | 包括有线和无线通讯指挥调度系统、计算机网络与视频图象系统,能够实现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风险分析、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及应急联动等功能。 | 2007-2008 | 市应急办 |
2 | 区应急指挥平台 | 在各行政区以及经济功能区,建立区应急指挥平台,确保区应急指挥平台与市应急指挥平台技术体系一致。 | 2007-2008 | 区应急办 |
3 | 专项应急 指挥平台 | 建立公安、安全生产、三防、卫生、水上搜救、环境六个专项应急指挥平台,确保各专项应急平台与市应急指挥平台技术体系一致。 | 2008-2009 |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
二、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 | ||||
4 | 市地理信息系统 | 利用卫星影像电子地图,将地理地貌、人口及社会经济参数、应急资源配置、可能危害因素等信息整合在一起,形成供各应急指挥平台开发使用的技术支撑系统。在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可迅速在电子实像地图上查出事故地点地理地貌及交通、通信、人口分布、救援资源配置等信息。同期完成全市1:1万及重点地区1:2000突发事件风险图。 | 2008-2009 | 市国土 资源局 |
5 | 应急共享基础数据库 | 预案法规数据库、物资动态数据库、案例库、应急专家数据库、抢险救灾队伍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 | 2008-2009 | 市应急办 |
6 | 数字化城市 管理系统 | 以香洲主城区为试点,包括无线数据采集、呼叫受理、部件在线更新、协同工作以及地理编码、视频监控、路灯与供电动态监测等子系统。 | 2008-2010 | 市城管办 |
7 | 航泊要点 CCTV系统 | 在主要客运、危险品码头和内河重点航行水域建立CCTV系统,新建至少三个VDF基站。 | 2008-2010 | 珠海海事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时间 | 承担部门 |
8 | 信息共享 交换系统 | 建设全市统一的应急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平台,解决各单位现有信息系统和业务系统数据库标准不一等问题,实现各类应急信息资源的跨部门交换、共享与整合。 | 2008-2009 | 市应急办 |
9 | 卫生应急网络 实验室 | 建设市、区CDC为基础的应急实验室能力建设及网络建设。 | 2007-2010 | 市卫生局 |
三、监测预警系统 | ||||
10 | 气象预警 监测系统 | 健全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重大及突发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工程、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气候应用及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业务系统。 | 2007-2010 | 市气象局 |
11 | 安全生产 监测系统 | 安全生产执法管理、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分析、形势分析预测、电子政务、法律法规检索、专家库信息、注册安全主任库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普查、重大危险源普查等系统的开发建设。 | 2008-2010 | 市安监局 |
12 | 公共卫生 监测系统 | 包括疾病报告系统、法定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症状监测预警分析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食品安全监测系统、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系统。 | 2007-2010 | 市卫生局 |
13 | 动物疫情 监测系统 | 建立1处国家级监测站,1处省级监测站,2处市区级监测站 | 2008-2010 | 市农业局 |
14 | 林业生物 监测系统 | 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森林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和林业有害生物管理信息中心处理系统。 | 2008-2010 | 市农业局 |
15 | 海洋监测系统 | 在珠海监测站、大万山监测站、闸坡监测站、水东监测站、湛江监测站、硇洲监测站建立和完善海洋监测系统。 | 2008-2009 | 市海洋与 渔业局 |
16 | 公众治安 监控系统 | 以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为基础,有效整合全市视频图像系统,加强对高栏港、机场、拱北口岸、珠海港、海岛镇、商场、重点单位、学校、社区、重要基础设施、主要交通道路等区域的监控力度,提高***头密度,做到全天候实时监控。 | 2007-2009 | 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时间 | 承担部门 |
17 | 火灾远程 监控系统 | 在高栏港、机场、拱北口岸、商场、重点单位、学校、社区、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森林覆盖区域,利用单位现有的或新建的火灾探测器,通过有线或无线连接,进行信息传递,在市公安消防局设立集中处理器,用于接收各单位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传来的报警信息。 | 2008-2010 | 市公安局 |
四、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 | ||||
18 | 探索建立市综合应急服务中心 | 依托110报警服务中心,逐步建立一个110号码,公安、消防、交警、卫生、海事搜救等部门应急联动的综合应急服务中心。 | 2008-2010 | 市应急办 |
19 | 市非紧急救助 服务中心 | 依托本市12345投诉中心,建设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受理公众一般性求助及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批评建议、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转办、交办、协调处置公众诉求;社情舆情汇集、分析、报送。 | 2008-2009 | 市政府 投诉中心 |
20 | 应急信息异地 容灾备份中心 | 在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信息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实现数据备份、应用备份以及网络备份。数据备份:提供远程数据备份的功能,支持对正在运行系统的在线备份。发生灾难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备份系统恢复远程数据。应用备份:对政务专网的关键应用提供快速故障恢复,以及遇到故障时的自动服务切换能力。网络备份:异地容灾备份中心与本市政务专网各主节点的骨干网络都有备份链路,在发生链路故障时可以迅速切换。 | 2008-2009 | 市科技局 市人防办 |
21 | 森林防火 扑救中心 | 在市农业局建立森林防火扑救中心。 | 2008-2009 | 市农业局 |
五、应急保障工程 | ||||
22 | 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库 | 在香洲区建设市物资储备库。 | 2008-2009 | 市农业局 市卫生局 |
23 | 卫生应急物资 储备库 | 建设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和解毒品专库和3个分库,在高栏港经济区建立医疗防化物资专库。 | 2008-2010 | 市卫生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时间 | 承担部门 |
24 | 海上应急救援 物资储备库 | 在万山区建立海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 2008-2009 | 珠海海事局 |
25 | 备用渡口 | 在珠海大道修建备用渡口。 | 2008-2010 | 珠海海事局 |
26 | 备用通讯网络 | 与珠海通信企业合作,建设珠海应急备用通信网络。 | 2009-2010 | 市信息 产业局 |
六、“六个一”宣教工程 | ||||
27 | 门户网点 | 开通一个应急管理工作门户网站。 | 2008-2009 | 市应急办 |
28 | 公共安全 教育基地 | 建立两处安全教育培训基地。一处是依托珠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立面向大众的公共安全教育基地,通过演示、模拟、互动等方式实现安全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另一处是依托市委党校,建立面向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基地。 | 2008-2010 | 市应急办 |
29 | 公共安全手册 | 编制30万本公共安全知识手册,以社区为单位,免费向家庭提供。 | 2008-2009 | 市应急办 |
30 | 社区安全知识 宣传栏 | 逐步在珠海全市范围内的每一社区及农村设立安全知识宣传栏,再根据不同时节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 2008-2009 | 市应急办、3个区应急办 |
31 | 安全知识宣传片 | 宣传片既要包括安全基本知识,又要包括基本的逃生技能,通俗易懂,满足大众需要,在珠海市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以及公交移动电视等传播媒体上不定时播放。 | 2008-2009 | 市应急办 |
七、恢复重建工程 | ||||
32 | 旧城改造工程 | 对上世纪80年代之前建设的城区既有建筑物进行改建或加固。 | 2008-2009 | 市建设局 |
33 | 中长期避难场所 | 建设2处长期避难场所,要求具有应急指挥部、应急监控等应急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及生活用品。 | 2008-2010 | 市应急办 |
34 | 短期避难场所 | 分室内和室外两类,利用小广场、小区绿地、业主会所、人防设施等建设146处临时或短期避难场所,提供用水、食品、衣物和应急厕所以及基本应急设备等。 | 2008-2010 | 市应急办 |
35 | 避风港 | 拟在珠海市范围内新建2个综合性的避风港。“十一五”期间主要进行规划、选址,提出建设方案,开展第一阶段工程建设,要求在设计及建设中充分考虑安全需求,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建议与兄弟市进行合作。 | 2009-2010 | 市三防办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时间 | 承担部门 |
36 | 珠海市公共 安全规划 | 完成或修编珠海市公共安全规划,包括珠海市公共安全总体规划和抗震防灾规划、防洪规划、消防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气象灾害规划、海洋灾害规划、危险化学品防控规划、国际港口反恐安全规划等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 2007-2009 | 市规划局 |
八、重点项目 | ||||
37 | 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建设工程 | 进行风险评估、公共安全规划、监控系统建设,建立气象和潮位预测信息系统、突发化学中毒救治基地、物资库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现代化石化安全生产体系,率先在全国达到国际港口安全标准。 | 2007-2010 | 高栏港经济区 管委会 |
38 | 中国航展应急 体系规划 | 进行中国航展风险综合评定,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机制、疏散方案,提出风险应对措施,规划避难场所、疏散通道和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的建设。 | 2007-2010 | 珠海航展 有限公司 |
39 | 中国航展活动 场地安全建设 | 根据综合规划,更新及购置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进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及对场馆进行综合改造,实现场馆及临近公共设施的安全化。 | 2007-2010 | 珠海航展 有限公司 |
40 | 环境基础数据库 | 建立并完善珠海市水质、空气污染物信息管理库、污染物扩散模式库、应急方案管理库、应急资源管理库以及专家库等。 | 2007-2009 | 市环保局 |
41 | 区域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 跨区水域、重要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重点工业污染源(含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流量、COD及特别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及分析系统开发。 | 2007-2010 | 市环保局 |
42 | 环境移动 监测系统 | 购置环境移动监测车,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完善事故现场等地的检测。 | 2007-2010 | 市环保局 |
43 | 海洋与渔业 环境监测网络 | 建立并完善一个市级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网络站,进行科学的监测系统设置,及时准确地采集各类海洋环境信息。 | 2007-2010 | 市海洋与 渔业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时间 | 承担部门 |
44 | 珠港澳应急 管理论坛 | 加强与香港、澳门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领域的沟通交流,借鉴其先进管理经验,以增强珠海安全建设水平与应急能力。 | 每年一次 | 市政府 |
45 | 沿海型重点 应急设备库 | 配置2艘大型应急清污船舶,并在桂山、唐家、斗门建立小型防污设备库。 | 2008-2010 | 珠海海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