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职责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和***《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5月13日零时起,南山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抽查业务,按受理分工范围分别由市住建局及我局承接。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抽查业务的市区两级分工范围及办理流程不变。
三、服务窗口地址: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南门南山行政服务大厅B区7、8号专窗。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5月1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23:06: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