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爱国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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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各直属学校(幼儿园)、市学校卫生保健所:
现将市爱国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珠爱卫会〔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5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图片)报我局邮箱:zhedutwk@yahoo.com.cn。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列表:
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doc (72.1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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