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珠府〔2013〕135号
ZFGS-2013-012
珠府〔2013〕13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珠海市招用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详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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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
1 | 珠府办函[2000]106号 |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收沙、石、土等矿产资源招(议)标价款的复函 | |
2 | 珠府[1994]41号 | 颁发《珠海市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 |
3 | 珠府[2000]109号 | 珠海市招用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 | |
4 | 珠府[2006]143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
5 | 珠府办[2001]97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工作的补充通知 | |
6 | 珠府[1996]50号 | 珠海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实施办法 | |
7 | 珠府[1991]45号 | 珠海市滩涂围垦开发管理试行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