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管理企业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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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目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已过期,市市场监管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主体业态为餐饮管理企业的相关业务。目前,省市场监管局正在推进餐饮管理企业相关条款的修订工作,在新修订条款出台前,我市不再要求对外承包的单位食堂承包方必须取得餐饮管理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质。
特此通知。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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