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安全生产黄牌警告的通知
深建质安〔2006〕193号
关于对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安全生产黄牌警告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2006年10月3日,由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星河丹堤花园B区、D区施工总承包工程发生一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现将我局对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监管预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制度的通知》(深建质安〔2006〕130号),我局决定予以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黄牌警告,警告期限为3个月(2006年10月3日至2007年1月2日)。
二、责令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三、责成星河丹堤花园项目的建设单位深圳丰泽湖山庄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深圳市邦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加强对星河丹堤花园项目施工单位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四、黄牌警告期间,各建设单位应在承发包工程中严格审查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各建设、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大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格监管。
五、各区建设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应将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对该公司承建项目的监督频率和监管力度,并在警告期限结束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给出评价意见。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