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广州市耕牧投资有限公司)
穗从劳人仲案〔2020〕125-154号
广州市耕牧投资有限公司:
本委决定受理 欧阳波、王永涛等30人 与 你公司 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将其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及有关证据送与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被申请人应当从签收本通知之日(不包括签收当日)起至开庭前五个工作日止(不包括开庭当日)按申请人人数另加一份正本向本会提供答辩书、有关证据及证据清单,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或者拒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请认真阅读《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举证告知》。
三、被申请人如是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如委托代理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与证据同时提交本会。
四、被申请人如提出反诉申请,需在答辩期内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2020年3月23日
附:答辩书一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应按申请人数提交答辩书副本并在按证据清单的序号在每份证据的右上角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