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响新环保法执法第一***
查封一家地下非法炼油厂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被广泛解读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律,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明确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环境违法行为惩处措施。5月5日上午,市环保局对城郊街辖区内的一家地下非法炼油厂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此举打响了我市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严厉执法的“第一***”,从过去缺乏强制手段,到可以贴条查封设备,立即杜绝违法排污,环保执法迈出一大步。
5月4日下午,市环保局接报,位于城郊街辖区有一家地下非法炼油厂,公安部门已到现场控制企业生产人员。市环保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市打假办、市公安局、从化质监局和城郊街等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采样,有关样品已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分析。
经查,该炼油厂在未办理任何证照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矿物油提炼,生产设备极其简陋,无任何污染物治理设施,露天堆放有大量含矿物油废物,且未有硬底化措施,废矿物油已渗透到地下,污染周边环境。当晚,市环保局立即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该非法炼油厂实施查封处理。
5月5日上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非法炼油厂进行了查封,在生产设备和供电设施贴上封条。在查封的基础上,实施行政处罚,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还将移送公安处理,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惩不怠。
为防止污染物扩散,市环保局已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此批含矿物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对周边自然环境进行布点监测。目前,该非法炼油厂暂未对周边水体造成明显影响。为防止含矿物油废物被私自转移,市环保局已要求城郊街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监管,要求城郊街派出所加强对该区域的执法巡逻力度。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保护过去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很多强有力的监管权力和手段,包括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制生产、行政拘留等措施使环保法成为极具“杀伤力”的利剑。(记者罗文龙 通讯员梁伟财 郭桂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