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实施四项措施提速政府采购
时间缩短5至10个工作日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我市开展“四整治”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来,市财政局针对自查发现的“政府采购时间长”问题,积极从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速提效。
据了解,市财政局提出了四项有效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四整治”活动。一是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取消该局各主管业务科室的审批环节,直接交由该局政府采购科办理;二是在审核和审批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时,该局政府采购科如发现采购品目、资金数额(预算内、预算外和自筹资金)、采购方式、计量单位、财政性资金科目等内容有误时,在与采购单位沟通确认后,将直接对其进行修改,减少退单修改和重新报送两个环节;三是各采购单位在填写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时,需同时上传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物品的详细资料,如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技术参数或技术需求等)、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资料,或直接将上述资料传真至该局政府采购科;四是缩减各采购单位网上填报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的工作量和加快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进程。从8月1日起,取消各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清单的填报工作,即采购单位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或者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但在采购起点金额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不需要再登录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填报政府采购项目清单。
在实施整改后,各采购单位办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时间较以前缩短5至10个工作日,同时,确保了政府采购资金落实到位,避免供应商因经济纠纷发生的诉讼,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阳光透明。(实习记者李倩 通讯员萧智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