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标 题: | 关于积极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目前,广州日产垃圾约18000吨,进入终处理环节约12000吨,垃圾分类处理率长期徘徊在33%左右。番禺作为广州的一个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大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义不容辞。但是,目前我区绝大部分的居民社区、广大农村地区还没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类垃圾还是混合在一起丢弃,环卫工人也还是将各类垃圾混放在一起拉去压缩站进行处理。这样的现状,距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还十分遥远,也距离2010年初我区出台的《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工作方案》和《番禺区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定下的目标十分遥远。 办 法: 一、由区人大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强制在番禺区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二、生活垃圾容器和设施由区统一规划设置,提前规划布局,对设置的合理性和垃圾容器的清洁卫生负全责。另外,生活垃圾容器分类除颜色外,必须标明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 三、垃圾处理费按人头(包括外来人口)每月收取2-5元,垃圾处理费由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操作,建立专门帐户,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源头监督,源头监督的罚款条款下放到镇、街。 四、明确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什么类、怎么分类,相信不少市民并不十分清楚如何划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日本横滨市向市民发放的垃圾分类手册足足有27页厚,重点部分包含的说明竟然有518条之多。这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五、创新模式进行宣传引导。很多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很好的国家垃圾分类处理公司,经常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虽然我们暂时还不能做到这点,但也有很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比如,学校可以通过日常课堂教学适当地以垃圾分类为切入点开展教育,使垃圾分类意识深入学生脑海,做到小手牵大手。又如,可以通过媒体来宣传。要持之以恒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让垃圾分类的声音传遍番禺的每个角落。 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要确定时间表。把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作为考核市容环卫部门业绩的主要指标。 |
问题答复: | 民进番禺支部: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9号关于积极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3届1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实施为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法规的依据。 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容器的设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已明确规定。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收集容器实行设置责任人制度。我区的生活垃圾容器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可回收物(蓝色)、餐厨垃圾(绿色)、有害垃圾(红色)、其他垃圾(灰色)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并在容器上印制明确标识,方便市民投放。 关于垃圾处理费问题,我区正计划按广州市政府《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穗府〔2002〕28号)精神,在我区范围内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请示文件经区政府同意。 关于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已明确规定。我区在2010年制订了《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工作方案》,现我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正按计划,有序的进行。现阶段,我区245间学校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我区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如通过我区两台一报、网站、印制宣传小册子,入户派发宣传、开展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等,提高市民群众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为调动各镇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2011年起,我区对垃圾分类的开展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考核,每月通过《番禺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番禺区城市管理运行考核方案》,定期对镇街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提供改进意见。 开展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如何创新模式进行宣传引导,结合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标准,需不断探索。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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