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开始施行
□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2年
□医疗机构公开不实信息将受处理
□整顿促进网络游戏健康有序发展
新华社消息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法律法规于2010年8月1日开始施行。
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2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规定,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必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士兵服现役的时间,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条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
医疗机构公开不实信息将受处理
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若出现不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服务对象等情况,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整顿促进网络游戏健康有序发展
文化部出台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办法明确要求采取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要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