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68个县试点森林保险
保险责任涵盖火灾、旱灾、泥石流、病虫害等
■公益林保险金额每亩400元,财政补贴90%
■商品林保险金额每亩500元,财政补贴75%
??《四川日报》消息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全面落实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经省政府批准,《四川省2011年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已印发各地执行。按照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原则,在各地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我省确定在18个市(州)的68个县(市、区)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
??森林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公益林和商品林,投保主体为林权所有者,保险责任涵盖火灾、暴雨、旱灾、洪水、泥石流、冰雹、病虫害等主要灾害,保险期限为一年。公益林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费率为0.2%,单位保费为0.8元;商品林保险金额为每亩500元,费率为0.3%,单位保费为1.5元。公益林、商品林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90%和75%,投保林农及林企分别负担10%和25%。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的重要部分,实施森林保险政策将增强我省林农和林企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促进林农增收和林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据悉,全国有9个省纳入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