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首轮巡察五个单位党组织全部公开整改情况
2016年8月至9月,市委派出三个巡察组,分别对中共平昌县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市民政局党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五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近日,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分别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布。主要内容是:
中共平昌县委
县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9名县级领导和7个部门牵头负责,巡察反馈的42个问题已全面整改,一些问题坚持长效整改,向有关部门转交的84件信访举报已全面办结,向县纪委移交的25件问题线索已处置结束。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温不火的问题:县委把2017年确定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化年,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敢于担当担责,纪检组织敢于监督亮剑,切实解决重安排轻查处的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2016年考核靠后的5个乡镇和部门启动了现场述责述廉,督促各级各部门扛鼎担责;从严纠正个别党员干部参与经商办企业,从严查处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行为,从严治理重点领域监管缺位、腐败问题易发的问题;持续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持续用力反腐败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2016年全年查办各类违纪案件159件,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同比提档升位。
二、针对党建责任担当不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县委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不断强化为官必为的意识,努力提高为官会为的能力,营造为官愿为的环境;切实解决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认真厘清党建三个责任清单,建立了党建联述联评联考机制;扎实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巡察整改期间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边改边犯的党员干部2名;认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第三方评估,推动党建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压紧压实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把2017年作为纪检系统作风建设年,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将派出纪检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情况纳入纪检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依托县委党校开展党务培训260余人次。县、乡、村换届后,组织全县500余名干部接受起好廉洁步、再踏新征程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干部交流和回避工作规定,加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坚决防止小圈子、拉帮派问题发生。
三、针对执行中央、省、市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强力开展正风肃纪飓风行动,切实解决四风问题;督促3200余名党员干部走基层、深入一线、面对面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问题7600余个;强化财政、审计专门监督和纪检监察纪律监督,从严管理三公经费,从严治理办公用房超标、党员干部宴客敛财等问题;加强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坚决刹住请客风、送礼风;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针对选人用人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好的问题:县委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从扶贫一线、基层一线、攻坚一线选拔任用干部,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拔重用在一线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机制,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切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机制;认真排查梳理问题干部,取消2名干部提名资格,中止3名干部提名;持续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全面实行干部档案数字化,严格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心怀敬畏,遵章守纪;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在整改工作中,先后建立、修订制度规定25项,责成6人书面说明、4人(单位)书面检查,警示谈话5人、诫勉谈话6人。
一、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空,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研究建立了1+3+1党建责任制,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对机关党委及所属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齐配强基层组织班子。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实现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成立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强化了对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全面完成局党组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完善工作规则、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认真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清理工作,对未按期转正的2名预备党员作出相应处理,全面建立党员一卡、一表、一档。扎实开展组织找党员活动,联系失联党员32人,完善了11名流动党员的转正审批资料,流动党员补缴党费共计2456元,并及时将所收流动党员党费转入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全面建立党员管理台账,及时清理补缴2008年4月以来党费不足部分。
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健全4+X责任清单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五个从严,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建立《作风巡查制度》,坚持平均每周组织一次专项巡查。组织成立医疗保险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信息管理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现场督查督办,内部监督约束管理得到强化。加大违规列支医保基金的追收力度,违规列支的医疗费用已全部追收到位。
三、针对会议费反弹较大,财务管理问题突出,三公经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对坐收坐支问题和非税收入进行全面清理,所涉及资金已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建立完善了《收入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全面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未使用公务卡支出行为一律不予报销;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无申报接待、无清单接待等违规行为。对2016年度账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在门户网站进行全面、规范的公开。
四、针对部分机构职能整合不充分的问题:研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及时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班子合力进一步加强。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递进培养。探索借鉴大科室做法,分块整合工作力量,初步完成部分职能职责相近科室的整合,机构设置更加优化。对混岗人员进行清理调整。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免考察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研究制定了《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管理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任免(升降)备案管理规定》《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职务任免备案办法》。
五、针对社保资金征收力度不够,对定点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情况监管不到位,医保基金管理基础工作薄弱,资金安全和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及时开展实地稽核和清偿工作,已清偿欠缴社保费近3亿元;分别向相关县(区)下发文件,2017年6月底前对新农合结余基金予以结算。全面停止对参保人员预借医疗费用,原预借医疗费用已全部催收到位。及时对全市520家定点零售药店、5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对违规单位进行了处理,并对《服务协议》作了补充完善。充分利用医保智能审核和适时监控平台,加强对两定点医药机构事前、事中的监管。坚持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按照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分类单独建账。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6个问题已整改结束25个问题,有1个问题正持续整改。针对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格问责,其中:深刻检查21人次、批评教育15人次,谈话提醒26人次、通报批评8人次、约谈提醒9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
一、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班子凝聚力不强的问题: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及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完善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分工责任三个责任清单。自整改以来,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党员大会、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上党课等全部实现规范化。
二、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及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打折扣的问题:及时调整充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至少1次。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市80余名科技系统干部职工、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到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2次和廉政党课2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关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局党组对19名干部职工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局纪检组对8名庸懒散浮拖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调整纪检组长分工,让纪检组回归主责主业。
三、针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较差的问题:修订《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成立内审组,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审核监督;建立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活动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和一事一结。针对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4月2016年8月违规给职工发放的生活补贴已全部退缴。
四、针对单位人员混岗严重的问题:局党组立行立改,对违规任用的干部,召开党组会议予以撤销;对从事直属事业单位出纳的2名编外人员工作进行调整;对2个直属事业单位6名工作人员、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名工作人员实行归口管理,不再与局机关混岗使用。
五、针对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立科技项目经费审核拨付制,对直属单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杜绝挪用项目经费的情况再次发生。对直属事业单位挪用项目经费给2名临聘人员发放的目标考核奖已全部退还。针对有的项目没有实质性推动、迟迟结不了题等问题:出台领导挂包、对口推荐管理、风险点位监控三项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申报、立项与验收管理,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事后监督,提升科技项目实施质量。通过整改,已结题国、省、市科技项目53项,结题率73.9%。
市民政局党组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2个问题中,31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1个问题正持续整改。责成2个部门作出书面说明、1人作出书面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帮助9人,一对一批评教育24人次,警示谈话5人,谈话诫勉6人次,书面诫勉1人,调整了3人的工作单位,取消了1人的任职决定。
一、针对两个责任抓而不实的问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4+X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逐级传导压力;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等对待;每月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今年以来,开展双责约谈1次、约谈8人,责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4个单位负责人现场述责述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正风肃纪常态督查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针对党组核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修订完善《巴中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严格按规定要求召开;严格落实大额专项资金和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制度。
三、针对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完善《巴中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常态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表决规则、党组会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等,实现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对机关党委进行了换届选举,调整充实了党委委员,并将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办人员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党建工作统筹推进;按照党组织生活制度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加强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检查,以检代训,以检代学。
四、针对财务运行不规范,资金监管乏力的问题:完善《巴中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和各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审制度,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全程监管,实现资金专款专用。强化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通过组织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依规办事的意识,加强对经费收支等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
五、针对部分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接待费用,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完善《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实施派车单制度。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差等专项清理和常态督查,对违规行为和违规个人严肃处理。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定期公示和季报告制度,并每季度向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六、针对""慵懒散浮拖"现象突出"的问题:完善《巴中市民政局工作规则》《巴中市民政局干部职工考勤办法》《巴中市民政局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严格上班情况考勤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强化考勤考核工作结果运用,按照每月通报制度要求,对迟到早退、上班不在状态、工作推动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并将其纳入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对2人值班脱岗情况进行了全局通报,并作为目标考核的扣分依据。
七、针对"用人导向不鲜明,人员混岗严重"的问题:完善《巴中市民政局人事编制管理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规范编外人员聘用和使用管理方式,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关于市民政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混岗问题整改方案》,全面清理人员混岗,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目前,已调整了3名混岗同志的工作单位。
八、针对"低保等政策执行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省委专项督查组反馈"个别基层干部冒领、侵占民政困难补助问题"整改督查的通知》,对城乡低保评定、办理过程中优亲厚友、弄虚造假、虚报冒领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通过低保专项、脱贫攻坚和低保兜底清理,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兜底。探索建立了城乡低保运行直发机制、村(居)互查互促评审机制、渐进退保责任机制、部门联动筛查纠错机制和立体监管、网格协管、解剖严管的运行机制等"五大机制"。
九、针对"殡葬行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巴中市殡葬管理所管理工作规范》《延伸服务管理规定》和《花圈车间改革方案》,明确了花圈车间、火化车间、小卖部商品的采购审批流程和进货采买、库房保管、销售报废、清点盘存(定期或不定期)运行流程,建立了花圈车间、接待室(小卖部)、火化车间和车队等工作台账,实现殡葬服务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设立库管员、内部监督员、总监督员,强化内部监督;推进阳光透明服务,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年龄结构不合理等5个问题需要持续整改外,其余3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谈心谈话30余次,完善内部工作规则8个,催收罚款5万元;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922家,排查隐患526条;全市共建成21个执法中队,推动安全生产项目建设2个。
一、针对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修改财经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各类报销所需***,并对印刷品和办公耗材进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二、针对行业协会转制脱钩不彻底的问题:解散了原协会人员,局机关人员不再兼任协会秘书长;对协会固定资产进行清算和分割;在局网站公示4家符合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三、针对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职责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印发了《巴中市安监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县(区)安监局业务目标考核细则》,实行重点工作按月交账;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96处,逐项制定防范措施85条;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庭审旁听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在巴中日报和巴中电视台开辟巴中安全专栏。
四、针对监督聚焦不够,执纪不力的问题:落实了1名副县级领导专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对市局党组成员及各县(区)安监局局长进行集体约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安监局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五、针对党组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对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解决;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保证讨论充分;分别明确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的相关决策内容和规则,并严格执行。
六、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党建工作,按规定对局机关支部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开展人人讲党课、个个普法制等有安监特色的党员教育活动;建立了党员信息一册一卡一表一台账;建立了党员活动中心。
七、针对内部管理失之于软的问题:不定期对干部职工上班到岗情况抽查,通过短信对干部职工遵章守纪进行提醒,将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别约谈有关企业负责人,督促缴纳罚款,目前已补缴罚款5万元;印发了《关于调整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分工的通知》,并对局科室负责人实行了轮换。
八、针对部分三公经费超标的问题:严格三公经费报销、审批流程;明确车辆维修报批程序,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定点维修厂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统一结算,严格控制在预算数额之内。
九、针对费用报销、公务接待把关不严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函接待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陪同人员、就餐地点;严格落实公务卡制度。
十、针对科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重新制定科级干部任免流程表;落实专人负责人事工作,并加强相关的业务培训学习。
十一、针对体制机制方面问题研究解决不力的问题:起草《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印发《巴中市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规范化建设21个片区执法中队,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十二、针对安全监管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922家,排查隐患526条,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推进科技兴安,抓紧智慧安监系统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力度,开展三维激光扫描,组织专家开展煤矿安全体检,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技术检控。
十三、针对行政执法偏软偏弱的问题:保障执法人员到岗率,拉通使用全局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优先保障执法用车;对非事故类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调整了局安全生产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并将所有行政处罚同步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