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汤村村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穗埔府征〔2021〕5号
为实施黄埔区城市建设规划,我区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土地2.***21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黄埔区实际,我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广河高速以北、创新大道以西地块。
二、被征地村土地情况: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合计2.***2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21公顷。
三、征收目的: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金额:详见《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改造安置补偿方案》。
五、社会保障方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有关规定,该项目为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不需计提社保资金。
六、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2.***21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发建设,并拟采取拆除复建、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本次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于汤村村旧村改造项目用地置换,经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村民同意按《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改造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安置补偿,安置补偿工作由项目改造主体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与竞得合作企业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瑞景房地产开发(东莞)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由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瑞景房地产开发(东莞)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实施公司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政府不再支付征地补偿,无需办理补偿登记。
七、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八、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并向区城市更新局反映(黄埔区广垦大厦A2栋15楼1503号,联系电话:89858230)。
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改造安置补偿方案.pdf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