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符合条件的家庭情况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经本人申请,各社区(各用人单位)初审公示;各街道办事处复审核公示;县公安局、地税局、县民政、社保局、房管局、公积金办公室审查、县住保办审核,现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情况予以公示(详见***),公示期为1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6216095、6218516
举报地点:县房管局住保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名单(以社区为单位)
大竹县城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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