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19年度稳岗补贴配套补助拟主动发放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天河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穗天府规〔2020〕1号)及《〈天河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第六条支持指引〉(修订版)》等文件规定,天河区将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减少企业申报补贴环节,拟对在2020年10月底前已经获得广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已银行到账),且满足天河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配套补助条件的企业主动发放2019年度稳岗补贴配套补助,现予以公示(名单见***1)。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公示期为3天)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填写《广州市天河区稳岗补贴配套补助公示意见反馈表》(***2)发送至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专项工作电子邮箱(邮箱地址:thqgwgbt@163.com),或现场提交至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4楼411号窗口)。
公示结束后,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异议的企业申领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对通过公示或存在异议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核准的实际情况发放。
本次主动发放公示结束后,如符合天河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配套补助条件但未在公示发放配套资金范围的企业,可点击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1XC444****5***000)“在线申办”按钮,登录并填写相关表格和上传电子版材料,天河区社保中心将对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及企业资质进行程序性审核后公示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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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发放公示名单.xlsx
2.广州市天河区稳岗补贴配套补助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