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低保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我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天河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2006年地区生产总值已突破1千亿元,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2006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681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区内还有一些群众的生活处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线之下,2006年全区共有2487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坚持科学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工作大局,高度关注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6月7日,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低保条例和办法)执法检查。目的是了解贯彻实施低保条例和办法的情况,促进区政府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检查组听取了区民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低保条例和办法情况的汇报,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科长、居委会负责人、低保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还到部分低保户家庭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慰问。
在8月17日召开的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谭汉经向会议作了关于检查我区实施低保条例和办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我区实施低保条例和办法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认为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实施低保条例和办法,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和“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政策导向,逐年加大财政投入,不断规范管理工作,逐步扩大低保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了我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较好地发挥了最后一道安全线的作用,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执法检查组也指出了低保条例和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低保人员资格的审核还不够科学合理,有的低保申请人从事家政服务或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加上部分人员为了享受低保而故意隐瞒收入,不如实申报,给低保工作人员的核查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二是对人户分离低保人员的管理还有待加强,低保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和沟通联系以及组织他们开展公益劳动存在一定的困难。三是个别群众和低保人员存在好逸恶劳和依赖的思想,就业意识淡薄。
为进一步实施好低保条例和办法,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低保条例和办法,使低保制度家喻户晓。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低保的初审、复核、公示等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严格审核低保人员资格,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有真正需要的困难人员身上,切实发挥资金的效益。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并加强对人户分离情况的管理。三是引导困难群众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鼓励和帮助他们依靠自身努力摆脱困境。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区劳动保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为低保人员和困难边缘人群提供就业机会,从根本上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四是加大对困难边缘人群的救助力度,积极探索低保边缘人员的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帮助低保边缘人员解决其特殊困难。五是丰富公益劳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低保人员参加“创卫”活动、社区治安巡逻等公益劳动,开展帮助“空巢老人”、助残等帮扶活动,增强低保人员的社会归属感。六是完善慈善超市救助工作。维持慈善超市的正常运作不能仅仅依靠区慈善会的拨款,要积极发动社区党员和居民踊跃捐款捐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区人大办 敖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