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海珠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20102014)的通知
各街,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海珠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2010 -2014)》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法制办反映。
二○一○年七月九日
海珠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五年规划(2010-2014年)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广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5年规划(2010-2014年)》(穗府办〔2010〕6号,以下简称《市5年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海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大依法治区力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
二、总体目标
用5年的时间,全面落实《纲要》、《决定》和《市5年规划》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具体工作目标为:
--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
--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基本实现;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建立;
--行政监督各项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有效;
--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想依法办事、会依法办事、能依法办成事的氛围基本形成,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三、主要内容
(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目标: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理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基本明确。
具体措施:
1.理顺行政管理关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各部门职能调整,建立动态编制管理体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区编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2.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减少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事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行政审批项目设定和调整行为。(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3.进一步创新审批机制。改进审批方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串联并联组合的跨部门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4.强化电子行政审批监察,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体系。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电子监控,加强对行政审批事后监管。开展行政审批绩效评价,定期予以通报。在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中,要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等管理手段,做好行政审批指导和服务。(区监察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5.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和新闻媒体情况通报制度。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向社会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基本建立责权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6.深入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依法依规逐步减征、免征、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区物价局牵头,区有关部门配合)
7.加快诚信政府、诚信海珠建设。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诚信及信用服务监管平台,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力度,基本建立与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政府信用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区政府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8.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公众服务系统,整合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基本实现行政事项网上申请和查询结果。大力推进和完善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共服务、网上公共资源共享和网上监督等系统。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建立群众评议、专家评审、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区科信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目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决策***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措施:
9.依法明确决策权限。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和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区政府内部决策规则,明确决策权限。建立分级负责的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区编办牵头,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人社局、区监察局配合)
10.建立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强化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前要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办牵头,区法制办、区监察局配合)
11.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偏机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决策及决策执行问责制,对违法决策或决策失误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区监察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12.建立区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推行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协助政府部门处理法律事务,整合其他行政资源,集中处理区政府法律事务。(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目标:制度建设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改革发展提供及时的制度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公众参与机制逐步健全并有效运作,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具体措施:
13.进一步规范和创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重点加强环境保护、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调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咨询论证制度。逐步完善政府法制机构、职能部门、专家参与的规范性文件多元起草制度、听取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和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14.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所有规范性文件均要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和30日内,分别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对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15.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二、三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要输入全市统一、规范、权威的具备存储、查询、到期提示等功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目标: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进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公开、公众参与、诚实信用等原则及其相关制度基本确立。
具体措施:
16.以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有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区法制办、区监察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17.整合相关评议考核体系。建立统一可行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在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完善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机制。(区政府办牵头,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人社局配合)
18.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对口部门细化后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19.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非行政机关的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畅通权利救济途径,健全突发事件和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目标: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具体措施:
20.健全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完善信息通报、预防预警、指挥协调、应急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动员机制。(区应急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21.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积极推行信访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建立起"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信访责任追究制,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区信访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22.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综合平台,进一步加大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力度,健全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协助机制,建立和完善三项调解与法律服务相衔接的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完善人民调解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培训工作。(区司法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23.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加快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区司法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24.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和创新行政复议体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防范和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把行政争议引入法律轨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复议听证制度、协调和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采取各项便民措施,疏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复议效率,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制度,重大案件点评制度。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提高行政复议及应诉水平,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重大案件,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目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较大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具体措施:
25.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有效利用各种媒体,拓宽宣传渠道,为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制定和实施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区司法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26.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并实行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区司法局、区法制办负责)
27.坚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将依法行政列入各级干部培训机构的必修课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对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核。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应与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相结合。(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28.区政府建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协调本区依法行政工作。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反馈。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认真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区政府办牵头,各部门、街道配合)
29.严格实施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部门和街道每年1月底前向区法制办提交上一年度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报告,由区法制办汇总草拟区政府依法行政情况报告,于每年3月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提交。(区法制办牵头,各部门、街道配合)
30.严格贯彻落实《广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5年规划(2010-2014年)》。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5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逐步推进落实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区政府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题词:司法 规划 通知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