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跨境商品监管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今天(12月16日),广州南沙开发区(南沙自贸片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与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签署《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依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深化事中事后监管领域的合作,为商事登记、后续市场监管、基层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信息公示及查询等提供服务,加强跨境商品监管合作,实现协同监管,共同推进南沙自贸片区信用体系建设。
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合作备忘录现场。
根据合作备忘录内容,南沙市场监管部门与检验检疫部门将在信息互通共享、监管结果互认和跨境商品监管互助三个方面重点加强合作。
一是信息互通共享。双方将充分利用平台数据归集和共享功能,通过建立信息互换“一套标准”,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互换的信息进行关联整合,进行监管对象信息资源共享和监管措施优势互补,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
二是监管结果互认。双方在流通领域探索建立监督抽查结果互认机制。通过制定失信企业预警指标,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在本方职责和业务范围内采取有效限制措施予以惩戒,开展信用联合监管。
三是跨境商品监管互助。通过线索核查机制,对双方管理对象有涉及对方单位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经营线索,通过平台推送给对方,共同加大对违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通过协助监管机制,在进出口贸易监管等领域,依托平台信息抄告、协同监管任务,开展跨境商品监管合作;通过技术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技术及专业优势,在商品检测、鉴定和商标信息甄别等方面给予互相支持,实现部门联合互助。
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合作备忘录现场。
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南沙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双方在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方面的积极探索,对开展多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风险监管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打造监管效率一流、服务效率一流的投资新高地,为建设南沙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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