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批准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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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平板型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构造>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9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平板型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构造>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937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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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1:40: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