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依照四会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紧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要求,对涉及我局部门职能的权责清单事项,开展梳理、清理、承接、取消和调整水利行政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工作。2020年共梳理出466项行政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380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并将该466项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布。另除省、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设定的证明外,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许诺、政府部门内部核对和部门间核对、网络核验、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换的证明,一律取消。坚决杜绝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
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水利“互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管、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监管等5项监管事项进行监管,并将19项检查实施事项也录入“互联网+监管”,为“互联网+监管”平台采集数据信息、实现事项监管提供了重要基础数据。
三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实行细则。2020年1月至12月,我局共完成涉水随机抽查1次,抽查对象11个,抽查结果公示率达100%,较好地发挥了部门监管职能,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是全面展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真梳理2019年12月31日前起草的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4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拟取消规范性文件3个,修改部分内容规范性文件1个。经排查,未发现存在限制竞争问题。
五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明确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明确追责情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2020年,市水利局服务窗口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51件,无超时办结情况。按省府办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自查整改和系统动态调整更新工作,经梳理,共保留4项中介服务事项并及时更新信息。
(二)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根据自身职责,我局坚决打击管辖范围内出现的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控制招投标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盗采河砂违法犯罪活动、乱占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违法建筑行为、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水事法律法规尊严。2020年,我局共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巡查170余次,参与联合执法专项行动20多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宗,办结案件3宗;查获非法作案工具一批,行政罚款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二是严格用水管理。依法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从源头上抑制不合适的用水需求。2020年度全年市用水计划总量22004.445万m³、实际用水量16253.6983万m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加强了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水质,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5%,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卫生安全。四是扎实推进辖区河流环境保护。截至目前,对我市13个镇(街道)河道和排灌系统等进行清障、清淤和疏浚,累计完成190公里,使全市河道和沟渠的面貌焕然一新。五是加强水土保持执法。认真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依法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下发2020年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的通知》(粤水水保函〔2020〕1293号)精神,制定《四会市2020年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方案》,依法开展2020年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核查整改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水平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0年,通过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依法依规制定《四会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饮水工程良性运行。确保重大水利事项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我局制定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且贯彻落实到位,定期召开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和研究,从而杜绝了“一人说了算”情况的出现。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文字记录上,要求对照省水利厅的文书样式规范记录,做到一案一卷,程序进程全 部留痕。我局配置照相机1台、***机1台、执法记录仪6台、录音笔1支、台式电脑2台,符合装备配置标准,基本满足行政执法全进程记录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利用空闲时间,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交换讨论、互助培训、现场操作等学习模式,展开执法记录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等相关知识学习,较好地推动了行政执法进程全记录工作。今年我局执法部门共接到12345平台举报违法采(运)河砂12件,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巡查140次,参与联合执法行动10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执法车辆145车次,执法船4艘次。立案查处违法采(运)砂案件3宗,办结3宗。目前所有案件的影音资料、文字资料均已分类归档保存。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把好行政执法证件关,我局23人参加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领取执法证件。为切实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和执法水平,按照肇庆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肇庆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考学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培训,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和公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五大块专题模块内容且参加考试,及格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我局共处理信访案件55宗,在办信访案件3宗。严格依法实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履行负责人出庭制度,2020年,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庭应诉鼎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陆某某行政诉讼案件。鼎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
(七)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依照肇府办函〔2020〕8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展开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全年共组织集中学法6次,其中学法考试2次,收视收听庭审直播1次,举行《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法律学习2次。有效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和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二是深入展开法治宣传教育。依照七五普法计划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广泛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2020年,展开了“中国水周”“世界水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纪念品现场解答大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讲《水法》、《民法典》、《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和与人民大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水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引导市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
二、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虽然获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保护稳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掌控能力不强,出现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创新方式不够,主要是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举报嘉奖制度等不健全;四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到位,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三、2021年工作部署 2021年我局将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展开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进四会市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二是继续推动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依照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展开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会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