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高要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高府办函〔2018〕42号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肇庆市高要区数字政府改革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南岸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高要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高要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事项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组 长:江栋才(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孔庆峰(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邓宏安(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富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劲文(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改革办主任)
何锐勤(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钟庆超(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委办主任)
刘焕新(区委机要局局长、密码管理局局长)
陆富文(区国家保密局局长)
焦伟文(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局长)
夏洪彬(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科学技术局
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卢健成(区民政局局长)
曹剑锋(区财政局局长)
李玉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潘飞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苏世雄(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广电新闻出
版局局长、版权局局长、体育局局长)
何荣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傅瑞联(区审计局局长)
杨泽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骆杰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安委
办公室主任)
夏顺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邹伟忠(区法制局局长)
谢海明(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温武军(区旅游局局长)
黄伟尧(市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局长)
李伟章(市城乡规划局高要分局局长)
全汉标(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副局长)
黎超勇(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梁建军(区信息中心主任)
吴桂清(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冯义雄(河台镇委副书记、镇长)
唐敬辉(乐城镇委副书记、镇长)
赵文煜(水南镇委副书记、镇长)
吴东显(禄步镇委副书记、镇长)
赵汉周(小湘镇委副书记、镇长)
莫添发(大湾镇委副书记、镇长)
刘海涛(新桥镇委副书记、镇长)
朱创元(白诸镇委副书记、镇长)
张然基(活道镇委副书记、镇长)
陈科强(莲塘镇委副书记、镇长)
伍尚荣(蛟塘镇委副书记、镇长)
周志毅(回龙镇委副书记、镇长)
何政力(白土镇委副书记、镇长)
冼少波(金渡镇委副书记、镇长)
冼志明(蚬岗镇委副书记、镇长)
骆文飞(金利镇委副书记、镇长)
罗敏雄(南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发展电子政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我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顶层设计,审定相关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统筹指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各项改革建设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主 任:张富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吴桂清(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苏志达(区编委办副主任)
周显帮(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谢穗贞(区信息中心副主任)
利红霞(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从区直有关部门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了解、分析研究各项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数字政府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镇(街道)改革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筹备及组建区电子政务管理机构和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对政务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摸底,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库,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提供有效指引,促进政务大数据融通,为政务服务和政府治理大数据应用提供基础支撑;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建设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信用平台,梳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事项应用微信等移动APP客户端上线办理;组织协调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政务数据开放和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部门和试点镇(街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逢周一要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同时要全面掌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各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镇(街道)要抓紧建立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全力推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生效。
四、其它事项
(一)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二)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审批,并抄送区编办备案。
(三)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