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1年第一季度专项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项目征集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836号)(***1)、《中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中人社规字〔2020〕10号),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和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工作,推动“三项工程”,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和专项职业能力开发项目。
一、征集对象
企业、行业协会(学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征集范围
1.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新职业、专项职业能力或技能单元等;规模以上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服务需要,面向本企业员工开展的技能培训项目。
2.重点围绕新业态、新职业、急需紧缺工种、“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和“乡村工匠”工程等方向的项目。
三、征集时间
2021年3月2日—4月2日。
四、开发依据
(一)专项能力开发项目
《专项能力认证标准制定技术规程》(***2)
(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
1.《中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3)
2.《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模板(***4)
3.《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要求》(***5)
五、需提交资料
(一)专项能力开发项目
计划开发的专项职业能力开发项目须提交《项目开发建议书》(***6)。
(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
已完成开发的课标须提交《中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项目开发申请书》(***7)、课标具体内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项目标准测算表》(***8)。
六、报送方式
请将盖章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到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人:罗君,联系电话:0760-88332984,邮箱地址:zsksy2020@126.com。
七、其他事项
1.专项职业能力开发项目由考试院收集申请资料后报省中心,经省评审通过后再正式立项,组织开发。
2.课标经市培训课程标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报省级培训课程标委会备案通过后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开发单位方可按规定申请拨付开发经费。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2.专项能力认证标准制定技术规程
3.中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
4.《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模板
5.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要求
6.项目开发建议书
7.中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项目开发申请书
8.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项目标准测算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