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屏山镇南城社区文化广场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屏山县屏山镇南城社区文化广场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屏山镇南城社区文化广场改造工程,经屏山镇党政领导研究,拟对本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诚邀在屏山县内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屏山县屏山镇南城社区文化广场改造工程。
2.建设内容:楼宇表面颜色更换、楼顶字标识、圆坛绿化拆除、停车场公示栏、长廊改造、绿化区小品陈列、标志性建筑、停车场路沿、LED单色屏等,具体工程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3.工程工期:拟于2017年9月开工,工期60天。
4.建设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一次性建设完成。
6.招标方式:公开报名,竞争性谈判。
7.最高限价:297163.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2.在屏山县境内注册,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书或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全部加盖鲜章) ;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标被邀请人于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星期天不接受报名)到屏山镇人民政府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书或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项目评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全部加盖鲜章,同时提交原件查验) 。
4.竞标被邀请人通过以下账户递交竞标保证金:金额:¥29716.30元,大写:贰万玖仟柒佰壹拾陆元叁角整。
户 名:屏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屏山县农商银行
账 号:8815***********44
注:请竞标被邀请人在2017年9月22日15时00分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在转账票据上注明:工程名称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各竞标人自行踏勘。
2.竞争性谈判时间:2017年9月22日15时 00分前各报名施工单位交标书,逾期视为自动退出。
3.竞争性谈判地点:屏山县疾控中心六楼小会议室
4.报价要求:财政评审最高限价为297163.00元,本项目报价不得高于273389.96元。
5.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履约保证金交纳,招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者按程序不计利息退还本金。对于中标者,按程序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后,以成交总金额10%计算,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屏山县新县城新市分流区卫生计生局二楼屏山镇人民政府
邮 编: ***5350
联 系 人: 舒先生
电 话: 0831-5720626
手 机: 157****9290
电子邮件: 402141757qq.com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