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市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广场路中安大厦1002室
法定代表人:黄友
经查,深圳市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8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被公安部门查封,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龙布)社限令[2018]B07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18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本金28181.98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保险金台账显示、保险金财务账显示等有关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保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岗大道知春里大厦3楼征收大厅)补缴欠费本金28181.98元,滞纳金479.1元,共计28661.0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计算截至2018年5月4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强制征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稽核员:李建霖、程方,联系电话:0755-2853026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