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文处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珙县经济开发区公文处理制度已经党工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0日
公文处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明确专人承担公文处理。
2.提高效率。急件急办,原则上收件当日办理,涉及面宽、情况复杂的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件及时办理,一般件每个环节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整个公文办理过程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涉及面宽、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办结的公文,承办单位要及时向来文单位和党群工作部说明办理情况。
来文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在时限内完成。因客观原因在时限内完成存在困难的,提前向来文机关做好衔接。
加强对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各部门应在接到领导批示后5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示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并抄送党群工作部。
3.严格保密。公文办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公文安全。***文件办理按***制度执行。
4.加强考核。努力提高公文质量,减少公文数量。各部门办文质量、实效等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收文办理
1.统一归口办理
来文统一由党群工作部接收登记,并按照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分送办理,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个人及各部门。
2.收文办理流程
党群工作部登记、编号、提出交办意见(收文当日)承办人提出拟办意见或建议(1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1日内,常规性、一般性事务可由承办人直接安排办理)由承办人按领导批准意见安排办理落实(办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党群工作部催办、销号和归档。此处所指承办人原则上为各部门负责人或联系企业负责人;对特别重要工作,由承办人提出拟办建议,按重要程度分别报分管领导、党工委或管委会日常工作负责人、经党工委或管委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三)发文办理
1.凡以党工委、管委会和党群工作部名义行文的文稿,党群工作部应对其行文必要性,文稿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部门意见是否协商一致等进行严格初核后,再送领导审签。
2.发文流程。拟稿(代拟稿部门按要求撰写初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认可)登记(党群工作部)文秘人员核稿党群工作部部长审核签发(按签批权限送签)编号印制前清样校核印制用印前审核用印网发前审核网发。
3.领导审签同意印发的文件,在正式印发之前,党群工作部应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格式等进行认真复核。
4.会议纪要签发。综合性会议由党群工作部安排人员撰写会议纪要初稿,由党群工作部部长审核后交会议主持人审批签发;单一性会议由涉及部门或联系项目负责人安排人员撰写会议纪要初稿,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会议主持人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