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乡村振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根据《珙县乡村振兴局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珙县开展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珙乡振发〔2021〕16号)要求,各乡镇要动员好、引导好、组织好脱贫劳动力到三江新区、县工业园区、乡镇就近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巩固好脱贫成果。现将自11月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1月5日12月23日,13个乡镇新增市内就业119人,其中新增三江新区就业4人、乡镇就业112人(公益性岗位97人、灵活就业及打零工15人)、在宜宾其他县区就业3人。
二、乡镇推进情况
(一)上罗镇、王家镇、玉和苗族乡、观斗苗族乡新增市内就业人数0人;
(二)孝儿镇新增市内就业人数2人,曹营镇新增市内就业人数2人,沐滩镇新增市内就业人数4人,洛亥镇新增市内就业人数6人,罗渡苗族乡新增市内就业人数10人,底洞镇新增市内就业人数18人,珙泉镇新增市内就业人数23人,巡场镇新增市内就业人数25人,洛表镇新增市内就业人数29人。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是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支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各乡镇要把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组织脱贫劳动力到三江新区就业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工作落实;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策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
(二)力求实效。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现阶段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镇、村两级要建立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基本信息库。重点对有劳动能力但闲赋在家的、虽在外务工但有意愿回宜就业的、有意愿到三江新区就业的三类脱贫劳动力做好动员、引导和组织工作。
***:珙县脱贫劳动力新增市内就业统计表
珙县乡村振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