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会签看守所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为认真落实市院对监所安全工作的要求,全力打造安全监所,县检察院近日与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会签了《看守所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其主要内容是:一是召开联席会,会同公安、武警对看守所近期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是开展安全大检查,由看守所干警、武警、监所科人员一起对所有的监室进行检查,做到全面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不留安全隐患;
三是严把“入所关”,对于所有入所物品都要仔细检查,严防违规物品入所,严禁在押人员亲属直接把物品交与在押人员;
四是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对同案犯、未成年犯和不同在押状况的人员实行分别关押,合理安排在押期间活动内容,特别是着力加强禁闭室、未成年监室、女性监室的管理;
五是加强在押人员身体状况监测,对于危、重病在押人员要及时治疗,必要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六是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向在押人员宣传法律法规、驻所检察室职责等,使在押人员知法懂法;
七是同部分在押人员谈心,确保他们情绪稳定,消除思想压力,积极配合办案人员的工作;
八是回访在押人员家属,向他们耐心介绍法律知识及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的生活情况等,打消他们的顾虑,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九是改善在押人员伙食,节日期间要做到有稀有干、荤素搭配;
十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严防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行凶、***、暴狱等重大、突发事故的发生。
该规定的会签,对于我县创建阳光监所、文明监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也是推进在押人员完美转化工程、构建和谐蓬安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