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中心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翠屏区审计局对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中心小学校(以下简称金坪中心校)负责实施的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中心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中心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根据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中心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区发改发〔2013〕356号)文件实施,建设面积1984平方米(学生宿舍1221平方米、学生食堂7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497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专项预算资金。该工程由四川同舟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四川铁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区财政局评审的预算金额为3638 883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中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合同金额3093 051元。工程竣工验收后,送审结算金额为3544 634.42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履行了项目立项报批及招投标程序,实行了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完工后,金坪中心校按结算的相关规定提供了相关竣工结算资料,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竣工结算价款537178.11元,应予以纠正。该工程送审竣工结算金额3544 634.42元,多计工程竣工结算价款537178.11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翠屏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竣工结算金额的问题责成金坪中心校予以调整,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金坪中心校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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