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第2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蓬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蓬安县2020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涉及蓬安县相如街道办罐子坝社区2组、利溪镇冯家坝村3、4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蓬安县相如街道办罐子坝社区2组、利溪镇冯家坝村3、4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8.4114公顷,其中农用地8.0***8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4.8933公顷,林地2.3382公顷,其他农用地0.8333公顷),建设用地0.346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蓬安县2020年第10批建设用地勘界图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