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遭冤枉司法调解促和谐
2012年12月初,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司法局保平司法所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拾金不昧而引发的纠纷。12月16日,保平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待了一位年近70的老人,虽然这位老人上台阶都显得有些吃力,但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洪亮,思路清晰。老人情绪激动,声称要给自己讨个公道。
原来,老人姓杨,名叫杨涛旭,是保平镇三新桥村村民,昨天下午他在自家院坝的晒垫下捡到3000余元钱后主动交到派出所,邻居张超称钱是他丢的,并说这是杨某7岁的孙儿杨皓然将他的钱偷去的,村委会也出具了张超丢失钱的证明。双方遂起矛盾,杨某拾金不昧反遭冤枉,心生怨气,感觉自己十分委屈,希望工作人员能对此事进行调解,帮自己洗清罪名。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协同派出所干警展开了调查,三新桥的村干部再次对杨某和张超纠纷案进行调解。工作人员首先给张超做思想工作,希望张超能放下成见,接受调解,在事情尚未处理完之前停止对杨某进行人身攻击。并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希望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讲解,经过多个小时的有礼有节的耐心调解、说服教育。最终,杨某同意调解意见,并接受村干部及张超在村广播上的道歉,恢复其名誉。
终于,当天下午,杨涛旭老人和张超在司法所办公室的调解协议上签字,握手言和,为矛盾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两人都表示今后会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不再为此事引发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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