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省财政厅联合工作组将对我县2016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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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各村居请注意:接县财政局通知,下周省财政厅联合工作组将对我县2016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将到乡镇和入户了解受益群体满意度等相关情况,请各村居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知晓医疗救助的申请程序(村社干部和救助对象):本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村(居)委会和乡(镇)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民政局复核、审批后再次返回乡镇进行公示,再通过银行打卡给个人。2.其他特殊困难对象的审定标准:患者当年的医疗费用支出大于当年家庭年收入百分之50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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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5:37: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