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稳定不容忽视的隐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培训,按照规范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报病率、规范管理率和规范服药率,严防在册重精患者失管失控和肇事肇祸。
二、强化领导,全面摸排筛查
(一)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任组长,组织开展对辖区三级及以上(或曾经为3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必须见到本人,核实是否人在当地,是否规范服药,外出是否有监护人随行,建立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员信息基础台账,做好随访管理工作。对排查中发现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失控,特别是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的要第一时间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同时报告县精防办,并会同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想尽一切办法了解其去向、查找下落,坚决防止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要配合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每季度与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了解辖区常住人口中重点人群的情况,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将筛查结果及时报告县精防办。对新发现的疑似精神疾病患者,应和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民政等相关部门一起带到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三)各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对符合诊断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及时明确诊断,做到“应报尽报,应管尽管”。对疑难重症和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向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对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出院并将患者信息转回乡镇、社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随访技术指导。指导基层开展患者应急处置,承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
三、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培训指导
县疾控中心(县精卫办)要做好精神疾病信息系统、综治网格化平台县级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信息资料,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确诊患者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等工作,按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与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配合,确保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落到实处。对因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救助救治不及时、失职渎职等导致人员脱管失控,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西充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