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专项
根据《阆中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展开了自查工作。我局依照法律法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充分并尊重、深刻理解现有行政法律体系,坚持科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阆中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文旅市场实际,完善了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根据实际,遵循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对我局的职能进行了科学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能、工作规程和要求,建立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权统一工作机制,建立一系列执法管理工作机制,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推动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事前公示,认真对照相关要求,通过网站、宣传展板、宣传单等形式,公开、公示行政处罚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等内容,同时对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
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在行政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中,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对应向社会公众进行听证、公示、通报和公开查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内容、程序、时限、方式等进行认真梳理,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法治专栏等定期公示,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我局职能,拓宽公众了解我局政务信息的渠道,做到让群众满意、政府满意、上级满意,进一步提高我局自查工作的群众参与度。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我局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
二是规范文字记录。以省上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为依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三是推行音像记录。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关键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四是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四)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局长何治洪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局长郑宪同志、高静同志为副主任委员,成员包括执法大队、市场股、政策法规股的股长以及股室成员共计10名同志,负责对被列为重大案件、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案件进行审核,研究讨论复杂、疑难案件。同时,我局也制定了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实施案审制度以来,我局共审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十数余起,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推行落实“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情况
继续发挥以何治洪局长任组长,郑宪等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了推进“三项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人员落实。将“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和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下发了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地保证了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展开。
(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我局明确了何治洪局长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了政策法规股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股室负责的工作格局。按照相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定,严格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梳理了《需市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请合法性审核告知单》和部门报备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提请合法性审查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政策解读、制定依据等材料,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一文一卷,一文一号。严把文件监督关,落实备案审查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专项清理或即时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不足造成信息公开公示存在一定滞后性;一般性行政执法过程未能做到全过程记录,录入信息不及时;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健全考核机制
推行“三项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内外部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方案,科学的设置考核标准,增强可操作性,探索更优化的执法方式。同时定期开展对“三项制度”工作推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工作,指导工作,修正错误,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行政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各项制度的内涵及要求了解和认知度并不一致,“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应当有针对性的培训,例如在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不同单位所能支配的执法装备和人力的具体情况,运用现代化多种培训手段,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尤其是要增加示范引导方面的实务培训。其次,加强对合法性审查人员在合法性的法律依据、流程、容易出现错误等方面的培训。
(三)进一步加强现代信息化建设
为一线执法工作人员配齐硬件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配置移动执法终端、自动数据采集工作站、便捷式打印机等,加快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阆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