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阆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初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系统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
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阆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阆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阆府办函〔2020〕29号)《阆中市人民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清单》(阆府法组〔2020〕1号)等文件,做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全部知悉文件内容,自觉用文件精神指导工作。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我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和落实了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和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在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做到每月集中学习法律法规1次以上;通过在局系统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监督的良性机制,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每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和任务分解到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对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广泛地宣传。建立了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明确了以案释法工作主体责任,构建了城管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在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城管执法人员均结合执法案例开展了以案释法。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案例指导、社会宣传等功能作用,推动城管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双公示”和“双随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和安排部署,努力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质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网办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达到了人民群众到行政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办”的目标,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二是严格按照我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双公示”工作。我局根据职能职责和“双公示”牵头部门的要求,按月对办理的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相关信息进行了报送和公示,按时在南充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录入了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相关信息,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三是扎实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我局根据行政检查权和执法工作实际,印发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公示表》并挂网公开。2020年9月至10月开展了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公开表》的形式挂网公开。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随机抽查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进行公开。截至2020年11月24日我局已在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条、行政许可案件信息48条、随机抽查信息20多条,做到了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许可案件信息和随机抽查信息的应录尽录。
(五)清理行政权力,坚持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是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2020年10月我局按照《中共阆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阆中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阆编办发〔2020〕80号)文件的要求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和本年度权力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根据本年度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省级部门行权权力变化情况、《南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送审稿)》和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仔细地梳理,做到了与上级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相互结合和相互印证,基本达到了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与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权力事项相对统一的目标。认真梳理出了行政权力473项,并编制了我局2020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上述清单已经市司法局和市委编办审核,即将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二是扎实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工作。2020年我局认真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案件录入工作,根据市行政审批局每月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案件录入情况的统计结果我局案件录入数量在市级各部门中一直排前五名,且按时办结率为100%,无报警件和预警件。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市行政审批局的要求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工作,截至2020年11月24日我局共录入各类案件4099件(其中:行政处罚4027件,行政许可72件),基本实现了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全程网办;三是建立健全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管理体系。明确了平台工作的分管局领导。由局市容督察股负责平台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股室和各下属单位按时录入办件。在局法制股设系统管理员1名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的设置,负责统计和上报数据。在局属各执法大队成立了平台工作组,明确了办件录入工作责任。在局审批股设系统办件运行人员1名负责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录入工作。
(六)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我局坚持重大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事先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坚持做到科学决策,重大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对一些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专门机构进行论证,坚持做到民主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征求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的意见,同时认真征求协委员以及群众团体的意见;三是加强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做到一卷一档,规范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负责行政诉讼工作,为行政决策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阆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的规定,做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程序合法、应审必审。2020年我局先后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规范性文件4个,以本机关名义起草规范性文件1个,所有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按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均达到100%;2020年我局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和制定依据等材料;三是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认真清理过期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市政府。
(八)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资格的管理制度。我局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法证件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审和清理工作;及时安排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做好资格认定、发证、换证等工作;在开展执法工作时,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二是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将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压实到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努力推动形成完善的行政执法制度和责任体系;三是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印发给局行政审批股和局属各执法大队严格遵照执行。坚持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和公开,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即将对外公布;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3.0版对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及时录入;按时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行政许可案件信息进行了公示;开展了2020年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并对外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努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信息公开,做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印发给局属各执法大队严格遵照执行。为执法人员配置了50多台执法记录仪,坚持在执法活动中使用***机或者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录像和拍照,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推行;五是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并印发给局属各执法大队严格遵照执行。坚持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前,先由局法制股进行审核,然后提交局领导、相关股室、办案人员组成的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决定适当。未通过审核和审查的,不得作出行政决定;六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参照《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和《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等制度,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指导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是加强了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文书使用规定(试行)》并印发给局属各执法大队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执法人员规范使用和填写执法文书,规范案件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九)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加强对局属各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复议工作流程和时限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二是切实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我局主动与法院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每次接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书后,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案件办理人员分析研究案情,提出应诉意见,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按时出庭应诉,并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司法建议,自觉维护法律尊严。2020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经过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均确认我局处罚决定合法有效,并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和驳回当事人起诉。
(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建立新闻发布联系机制,涉及城管执法方面需要对公众发布的新闻和重大网络舆情回复及时上报宣传部门、网信办等单位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布;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通过阆中市人民政府网、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阆中365、无线阆中等载体,发布我局相关执法活动、城管执法专业知识等涉及工作方面的信息;全年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部门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110条;三是制定了发布和报送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的具体办法,将发布和报送法治信息的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全年共向上级报送法治信息12条,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法治信息2条,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发布法治信息25条,圆满完成了法治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任务。
二、2020年工作亮点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各级文件的规定开展了执法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不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理顺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大力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事权下放,建立健全执法机构。
目前我市已经按照《中共阆中市委、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阆中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阆委〔2019〕21号)和《阆中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阆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阆中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阆机改〔2019〕2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设置,挂牌成立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相对集中住房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区内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交通、水务、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设置了7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覆盖阆中市全境,已基本实现了城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与各街道办事处协管队伍的初步整合。
(二)在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坚持实行“1+1+1+X”(即办事处+城管+公安+相关执法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治理模式。
2020年,我局不断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式,在“1+1+1+X”模式的大框架下配套建立和完善了城警联合执法机制、网格化管理制度、城市管理 “街长”制和门前五包,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城管工作格局。
1.建立健全了城警联合执法机制。我局与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继续坚持实行“1+1+1+X”联合执法模式即“办事处+城管+公安+相关执法管理部门”,不断巩固和完善城警联勤联动、快速处置的执法工作机制。在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部将城管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进行了混合编队,彻底改变以往公安协助式、临时性地配合城管执法的方式,真正建立起了稳定的、长效的城管警察联合执法长效运作机制。2020年我局积极与市公安局协商增加了派驻到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警察数量,建立和完善了派驻警察到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流任职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派驻警察负责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预防和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基本实现了公安民警与城管执法人员的全天候联勤联动,使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2.探索和试行了街道分类和网格化管理。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局根据城区街道的功能区分、商业繁荣程度、城市景观线和沿线建筑物的性质等特点将城区街道划分为四类,制定了各类街道的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实行差异化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责任明确、标准统一、规范有序、常态长效。我局与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网格,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其他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网格划分原则上一个社区构成一个城市管理网格,管理专班由“八位一体”管理人员组成,网格长由城管执法人员担任,成员主要包括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公安民警、环卫工人、街道办干部、社区干部、社区网格监督员及管线单位人员,管理专班主要负责责任网格区域内的常态巡查、日常管理和常规执法。
3. 探索和试行了城市管理“街长”制和门前五包。为落实街道分类管理责任和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我局与各街道办事处联合试行了城市管理街长制,把城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环卫工人、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按照“五定”( 定区域、定人员、定车辆、定职责、定奖惩)原则安排到街巷,每一条街道由一名街道办事处干部或社区主要干部担任街长,街长负责统筹责任街道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辖区管理队伍开展巡查,建立重点难点问题台账,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及时处置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求城管执法人员要全面掌握辖区街道的基本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拉近与服务对象的距离,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2020年又初步探索和制定了新的《阆中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与各类门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立面和包文明的具体责任人,加强门前市容和卫生的管理。
(三)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我局努力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为城管执法人员购买了新式制服和执法装备。目前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均穿着住建部确定的全国城管统一制服。根据城管执法工作的需要,配备了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我局不断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2020年共组织城管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两次,努力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2020年我局坚持对全体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每月和每周的队列训练,着力于树立城管执法人员的新形象。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扎实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能职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有待增强。个别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集中体现在一些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重上级指示、轻法律规章,重领导意见、轻法治原则,重工作结果、轻执法程序。
(二)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仍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一些执法人员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个别执法人员缺少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经验和能力,缺少用法律手段调解基层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导致办案效率不高、群众矛盾纠纷问题难以一次性彻底解决。
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一直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来谋划、安排和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始终将其与党建、业务等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0年,我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3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为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强化统筹推进,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者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坚持年初亲自研究制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和时间进度。及时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调度。在继续推行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制度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工作基础上,强化了中层以下干部的法治考评。
(三)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者的职责
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了内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案审会等制度规则,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局主要领导示范带动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为局系统的重点工作。
五、2021年工作思路、目标及具体安排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法治贯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在局系统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和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制度,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搞好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抓出成效。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理念,坚持依法办事、按章理事、管人问事,使城管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和《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并在执法工作中遵照执行。严格执行《阆中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将各类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认真贯彻落实《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的通知》(阆府办发〔2017〕80号)文件精神,坚持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和案件档案的管理,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要求各执法大队使用标准格式的执法文书和对执法文书进行统一编号,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严格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对各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3.不断强化城管执法工作。以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开展城市乱象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加大城市环保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焚烧秸秆、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的专项整治,强力查处建筑工地违规作业、弃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焚烧秸秆和垃圾、油烟超标排放、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等违法行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城市噪声污染的专项整治,强力查处城区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和商业娱乐场所发出超标噪声等违法行为,营造宁静的城市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市容市貌整齐有序;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监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户外广告品位;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力度,努力实现“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负增长”的目标。
4.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纪律约束,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形象。增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法治观念,要定期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能胜任城管执法岗位的一线执法队员。要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度和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在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我局已相对集
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区内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交通、水务、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违法行为更加复杂化,执法工作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由于城市规划和城市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执法工作专业性比较强,我局没有相关专业人员和知识的储备,现有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且年龄结构老化,难以承担上述领域的执法工作。我局在城市规划和城市生态环境执法方面还存在人才和专业知识的储备不足等短板,加之又缺乏有效的技术监测和鉴定手段,对一些涉嫌违法行为不能进行技术监测和鉴定,导致执法工作效率不高。
为了使城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能顺利开展,建议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派驻1至2名执法人员并携带必要的监测设备到我局协助开展工作,我局负责派驻人员的考勤,派驻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定期轮换。建议在以后的城市规划执法工作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我局先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再向市自规局发函并附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函证核实。市自规局对当事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和违法建筑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进行认定并向我局复函,再由我局依法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建议上级给我局适当增加执法人员编制, 按不低于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三的比例标准配齐执法人员,以后随着城镇行政区域面积扩大、人口增加,再适时调整执法人员配备比例。通过公开招考、遴选(考调)等方式录用一批正式执法人员,缓解现有人员数量少、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的压力。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