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乡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阆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打好阆中市环境保护“三大战役”,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四川的督查,切实加强我乡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机动车维修行业环评相关手续;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和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流程,确保我乡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全面整治。
二、工作原则
全面检查,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重拳出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三、工作机构
成立阆中市西山乡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冯治平 西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 东 西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黄 波 老观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志立 西山乡环保办干部
汪永新 西山乡安办主任
郑文良 西山乡西山坪村支书纪
李天红 西山乡西山坪村村主任
陈 林 西山乡西山坪村村副主任
李小兵 西山乡西山坪村纪检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环保办,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专人负责联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任务的完成。
四、整治范围
全乡机动车维修点和无维修经营许可证从事机动车维修的业户。
五、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手续。全乡所有在营机动车维修户,务必完善环保审批或备案手续,进行环保审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二)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
(三)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管。机动车维修户的危险废物转移存储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7月15至7月20日)。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7月18日前制定印发《西山乡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21日至8月10日)。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全面督查。对督查的问题要督促经营户要在一周内整改完毕,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总结阶段(8月11至8月15日)。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正式书面报告报阆中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