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2018年第三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阆中市2018年第三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南充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南审发﹝2018﹞78号)要求,阆中市审计局对阆中市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南充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阆中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地生根,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2017年9月,市财政局和发改局转发了《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关于公布南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南财综〔2017〕17号)》(阆财综〔2017〕207号);同年11月,市发改局和财政局转发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阆发改价格〔2017〕781号)。2018年6月,市发改局转发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26号)》(阆发改价格〔2018〕408号);同年8月,市发改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18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阆发改价格〔2018〕553号)。
2018年2月,根据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各级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精神,市财政局和发改局向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阆中市财政局、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
二、减税降费政策***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
审计抽查了阆中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水土保持局、阆中市水产局(以下简称“水产局”)等4个单位,除水产局外,未发现其他抽查单位超出阆财综〔2017〕207号文件所列项目或目录收费。
(二)延伸企业摸排情况
审计抽查了阆中市国家税务局提供的上年度全市企业所得税缴纳排名前十企业和统计局提供的工业总产值排名前十企业的四家企业,未发现超规定范围收费,也未发现在企业挂账超过6个月的暂付款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
(三)小微企业减税情况
在原阆中市地方税务局提供的纳税人登记类型以及纳税情况中,审计抽查了两家企业享受所得税政策情况,发现均按规定享受了减税政策。
(四)行业协会收费情况
根据阆中市民政局提供的《社会团体名单》,审计抽查了阆中市农村卫生协会、阆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阆中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三个协会,未发现上述协会存在强制入会、高额收费、乱摊派、公职人员在协会违规取酬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2018年1-8月,水产局按照每船30元的标准多收取112名船员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336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阆中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由水产局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