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庙乡关于做好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国庆节临近,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提高认识,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个民生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抓好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要认真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举报有记录和投诉有人处理。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国庆节是群众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期,乡安办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的预警性和可控性。分环节组织对辖区内的各类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和个人证照持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对食品经营户是否有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餐饮店食品采购,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等设备,清洗冷藏、冷冻设施,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以月饼、粮、肉、蔬菜、水果、乳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饮料、酒等节日旺销食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乡安办和宣传文化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和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科普知识,准确引导消费,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同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以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氛围。
四、积极有效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及时上报,乡值班电话(081****3127),乡上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的同时报区上。确保人民群众过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