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继续推进联合执法,加大普通公路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双超”治理成果。
2、加大路政巡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3、继续深入推进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效,确保道路安全持续稳定。
4、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5、规范内部管理,提升路政执法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充市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和稽查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收支总预算273.58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6.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减少,相应减少2018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收入预算322.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8.76万元,占15.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58万元,占84.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支出预算32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8万元,占25.30%;项目支出240.76万元,占74.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2.3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276.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减少,相应减少2018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6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30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5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76.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309.36万元,占95.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万元,占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万元,占1.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09.36万元,主要用于: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运输(款)运输管理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8.6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费、公路安全整治及培训费、全年聘用交通协管人员缴费、公路安全基础设施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高坪区路政管理大队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坪区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坪区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车辆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坪区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坪区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高坪区路政管理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5万元,减少2.5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部门2018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
1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单位开展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及高速公路值守支出。
11.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单位的正常运转开支的基本支出和路政巡查、治理超限超载等项目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退休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充市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