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南充市高坪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
根据《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南财专〔2018〕434号)和《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南财专〔2018〕556号)等文件,上级下达我区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3万元,其中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653万元、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结合我区自身脱贫攻坚规划和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2018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53万元
1.到户项目资金383万元(资金安排见***2)。
2.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270万元(资金安排见***1)。
(二)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
到户项目资金100万元(资金安排见***3)。
二、时间期限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前,项目报账完成时间2018年12月10前。
三、实施要求
1.项目资金规模下达后,各乡镇(街道)五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扶贫移民局,经区扶贫移民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2.规划时对照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标准,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坚持因户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脱贫规划,让贫困户参与、知晓、认可;并结合本乡镇(街道)贫困户脱贫总体规划安排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对照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含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而已经提前实施的贫困户到户项目资金缺口,可纳入本次到户项目资金解决。
4.如发现乡镇(街道)实施的项目不精准且与实际严重不符,将追究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的责任。
5.为充分保证今年脱贫目标任务的完成,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户到户项目资金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问题。
6.五改三建项目主要用于解决贫困户增收、住房安全、改善基本生活环境等问题,不能用于做形象工程。
***:1.南充市高坪区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汇总表
2.南充市高坪区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
户项目安排表
3.南充市高坪区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
户项目安排表
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 南充市高坪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9月16日
以上公示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意见收集人:高坪区财政局农业股、高坪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项目股
电子邮箱:896934995@qq.com
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电话:0817-3332517
南充市高坪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0817-33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