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游戏机游艺机经营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和规范我区游戏机、游艺机经营良好秩序,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2006〕458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370号令)、《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2013〕55号)和《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
一、对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的业主,进行查证校验,查验合格的,继续经营。
二、对于在酒店、酒吧、会所、茶楼、台球室、副食干杂店等公共场所,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涉及有文化行政部门管理范围的游艺、游戏经营活动的,按无证照经营查处。
三、利用游艺、游戏娱乐设施设备进行聚众***等违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对城区内街头、店面以及校园周边设立的游戏游艺机,即日起自行拆除。本通告3日后未拆除的,由区城管、文化、公安、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取缔、销毁。
五、投诉举报电话:12318
南充市顺庆区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局
南充市顺庆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分局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