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临时封闭管理抓扯工作人员3人构成妨害公务罪
案情:
今年2月5日,顺庆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颁布对全区居民小区和村(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公告,要求每户家庭每两天凭出入证一人出入一次。2月13日10时许,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5人,***从其居住的顺庆区潆溪镇某小区后门出来,遇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曾某、苟某某等人,曾某、苟某某见车上人员超过规定,遂到车前劝导,王某乙、王某甲、王某丙先后下车,与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抓扯对方,致工作人员头部、眼部、胸部多处软组织抓伤、挫伤。
3月31日,顺庆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通过云上法庭连线看守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经过审理,本院认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以暴力方法阻碍依法落实卫生防控措施等应急处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院当庭宣判:
被告人王某甲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被告人王某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王某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法官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公民都有义务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配合各项排查和部署工作,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实施管控措施的,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