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
广协调办〔2021〕2号
广元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
截至2021年2月26日,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45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部门网站38个,县区政府门户网站7个。一季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45个政府网站进行全覆盖监测和栏目抽查后发现,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能够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年报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在规定时限内编制完成并在政府网站上集中公开;及时公开政府文件及解读;依法正确使用国徽;加强“两会”期间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等,全市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95.55%。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和苍溪县、剑阁县、昭化区网站保障运行良好。不合格网站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
截至2月25日,我市共运行337个政务新媒体,其中,政务微博108个,政务微信200个,其他平台类型29个。一季度检查结果为,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98.81%。
二、主要问题
(一)保障水平不够高。一些单位动态信息较多,而重点领域、互动类、服务类等信息较少,如市经济合作局。
(二)服务和互动功能有待完善。有的单位办事服务指南内容不规范,存在缺项、不可用问题,如市人社局网站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3个。个别单位对用户提出的常见问题咨询未能及时答复,互动回应差,如市白龙湖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政策解读还需加强。个别单位政策解读流于形式,内容较少、形式单一,关联度不高、针对性不强,部分部门网站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类栏目更新不及时,如市国资委网站法规制度栏目超过6个月未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专人,夯实责任,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工作,防止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等问题。要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检查权责清单是否全面规范公开,政务服务信息线上、线下是否一致,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是否全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是否准确、全面等。
(二)严把上网信息审核关。要认真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严把上网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上网信息内容合法、准确、规范。对领导人姓名、政治用语仔细核校,反复核对,确保绝对无误。当前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再核实,要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确保数据质量。
(三)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规范开设或注销政务新媒体。已注销账号要履行手续,完成分级备案,确认第三方平台已删除该账号且无法查询。要做好日常账号注销工作,如有已新注销的政务新媒体,要将分级备案表和已注销新媒体账号汇总表在每月2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四)强化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测。要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力度,着力加强对问题的***落实和结果运用。针对本次检查通报的问题,要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立行整改,将整改结果于3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王祥飞,联系电话:3263473)
***:2021年第一季度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名单
广元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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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
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 政府网站、政务 新媒体名称 | 单位 | 突出问题 |
1 | 朝天区人民政府 | 朝天区人民政府 | 监测点前两周,朝天旅游未更新;回应关切超半年未更新。 |
2 |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栏目未更新 |
3 | 旺苍人社(微博) |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监测点前2周内无更新 |
5 | 平安青川(微信) | 青川县公安局 | 监测点前2周内无更新 |
6 | 广元法援(微博) | 广元市司法局 | 监测点前2周内无更新 |
7 | 广元应急管理(微博))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监测点前2周内无更新 |
备注:抽查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