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厉行节约十不准持之以恒刹四风
5月20日,为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船山区纪委下发了《关于2014年“五一、端午”期间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十不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一是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活动。二是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三是不准组织或出入私人会所。四是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五是不准违规收授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和各种支付凭证。六是不准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节日期间,所有公车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并作封存处理。七是不准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八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借机索要财物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九是不准参加、支持任何形式的***和封建迷信活动。十是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收钱敛财。为了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区纪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反面典型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