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实行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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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为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安居区实行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项提前报告和廉政承诺制度。副科级领导干部(含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项必须提前10日书面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其他党员干部向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报告时组织将向其提出相关纪律要求,并要求其作出廉政承诺: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准授意本单位工作人员通知、邀请他人参加;不准变相分批次宴请,即分时间、分地点、分桌数办理同一事宜;不准动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不准由任何单位或者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办理费用。通过实行该制度,大部分党员干部按照可办可不办的坚决不办的原则,放弃了办理喜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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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7:31: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