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资局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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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今年以来,县国资局根据县政府《关于授权县国资办履行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射府函〔2014〕76号)精神,扎实做好县属国有企业的动态监管工作。
根据县国资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安排,产权监管股对各县属国有企业的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和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随时监管;人力资源股对企业的领导职数、职工名册、工资发放明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室对各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办公室要求各企业每月至少上报两条工作信息,掌握企业重点工作,并编制成《国资工作简报》呈送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印发至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
通过以上措施,县国资局基本实现了对县属国有企业全方位、全覆盖的动态立体监管,最大程度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县国资局 李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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