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高点定位,强化硬件促规范。立足长远发展,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要求,结合基层“两所一庭”建设机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持续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合建、购买等形式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并组织开展占用司法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进一步夯实基层司法行政阵地,基本实现各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独立、专用。同时,按照司法部统一要求,在各司法所统一设置标识、标牌、徽章、去向牌和宣传栏,统一配置办公桌椅、照相机、打印机、电脑等硬件设备,有效改善司法所工作条件。
二是配齐队伍,突出一线抓落实。按照“人往基层走”工作要求,坚持“精简机关、做强基层”,定期组织机关骨干力量充实基层站所,每年还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司法助理员不少于4名,招聘公益性岗位不少于3名,经培训合格全部充实基层一线,保障基层站所力量只增不减。根据“钱往基层使”的工作原则,坚持“事随人走,费随事转”,将基层站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随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落实了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多措并举,健全机制促履职。按照依法治所、制度管所的原则,局党委每年与基层司法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考评、奖惩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行政效能、公示公开等各项制度,不断修正完善司法所日常管理制度。实现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则上墙制度,促进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入心。尤其突出加强针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主要业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强化公文档案制作、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县司法局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