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3-6102030
联系地址:荣县蓝帝大道278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荣县永利木材加工项目 | 荣县来牟镇一洞桥村137井场(长山盐矿场地) | 荣县来牟镇永利木材加工厂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新建生产厂房500平方米,购置专业断木机、旋切机、粉碎机、剥皮机等设备,建设年加工原木木片6000立方米的生产线一条 |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原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场地(长山盐矿场地),把成套设备汽运至场地安装及可开始生产作业,作业量小,施工期造成的影响较小,且影响时间较短,随之及进入运营期。营运期: (1)废气:原木切锯过程中粉尘通过车间自然沉降、项目原料运进以及产品运出时将产生道路扬尘经过洒水降尘处理后产生量较小。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之后经排气筒部分引至屋顶排放。因此,该项目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雨季雨水经排水沟排入周边林地自然渗入;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之后由农户清运至农田施肥,不外排;道路及绿化用水自然蒸发;(3)噪声: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并且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设备的不良运行;(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清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定期收集后进行外售,不外排。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碎木屑定期收集后进行外售,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0:07: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