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航天基地入区企事业单位园林绿化整改方案的通知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房屋管理局
关于转发《航天基地入区企事业单位园林绿化整改方案》的通知
西航天房发〔2016〕6号
各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航天基地城市治理专项工作的任务要求,推进“美丽西安 绿色家园”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航天基地入区企事业单位园林绿化整改方案》(西航天发〔2016〕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物业企业按照整改方案中的建议措施认真落实。
2016年3月16日
西航天发〔2016〕23号
航天基地入区企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治理专项工作的任务要求,扎实推进“美丽西安 绿色家园”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期航天基地绿化管理中心会同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各入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等展开了走访调查。结合基地实际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为响应西安市“拆墙透绿”工程号召,以“优化人居生活环境、创造生态园林城市”为主要目标,针对入区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部绿化进行全面整改提升,彻底杜绝杂草丛生、黄土裸露、植被稀少和垃圾乱堆等现象,确保航天基地整体绿化效果整洁美观。
二、整改内容
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针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等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绿化覆盖率未达标
根据《条例》第十四条“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的规定,经检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单位绿地率未达标,个别单位还存在绿地率极低,且有私占绿地、私改绿地、黄土裸露未覆盖或未完全覆盖的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规定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地率,对改作他用的绿地要“退建还绿”,裸露黄土区域种植绿植进行覆盖。
(二)绿化品种单一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城市绿化项目应均衡配置、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及合理性”的规定,经检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单位绿化树木种类较少,乔木、灌木、地被植物搭配层次性不强,景观效果不佳。各问题单位要丰富绿化栽植品种,注重乔灌木高低错落及色彩搭配,提升绿化景观效果。
(三)未实施开放式绿化
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城市主要干道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的规定,经检查发现辖区内个别企业采用或部分采用实体围墙,有些已建成企业继续沿用施工临建围墙,未按规定实施透空式围墙,未达开放式绿化要求。各问题单位要以铁艺、栅栏等通透式围墙替换原有实体围墙,达到“拆墙透绿”的相关要求。
(四)绿化养护不达标
根据《条例》第三十条“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对树木进行修剪”的规定,经检查发现辖区内有较多企业绿化苗木养护不达标、管理不到位,存在修剪不及时、缺株少苗、绿植枯死、杂草丛生等问题。各问题单位要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确保树形修剪整齐,缺株补植及时,绿篱无断垄斑秃现象。
(五)倾倒垃圾占用绿地
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城市绿地范围内禁止取土、焚烧、倾倒垃圾、有害液体或者堆放杂物”的规定。经检查发现辖区内有多数企业绿地内存在枯枝落叶未清理、乱倒生活垃圾、堆放建筑垃圾等问题。各问题单位要及时清理垃圾,确保绿地干净整洁。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本次绿化整改工作由绿化管理中心牵头,辖区内存在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以及社区等分别由社会事业局、经济商务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西安航天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整改。要求各问题单位必须于3月31日前整改完毕。
(二)强化督查考核。由基地督查办、考核办会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就各责任单位绿化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验收。对在限期内未整改的单位由绿化中心按照《条例》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实施处罚。